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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理会否决权是怎么回事?

安理会否决权是怎么回事?

联合国成立后,将联合国的重要职能交给安理会,中国和美、苏、英、法五国成为安全理事会的常任理事国,并且拥有对安理会的否决权。

联合国安理会是由中、法、苏(现为俄罗斯)、英、美五个常任理事国和十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联合国宪章》规定,安理会的表决原则是:每个理事国有一个投票权。程序问题由十五个理事国中至少九个理事国的赞成票决定;实质性问题必须由包括五个常任理事国在内的九个理事国赞成票决定;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投反对票,都可以否决该项议案,换句话说,每个常任理事国在实质问题上都拥有否决权。非常任理事国没有否决权。

联合国的宪章里并没有使用“否决权”一词。

根据联合国宪章,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表决时采用五个常任理事国意见一致的原则。也就是说中、俄、美、英法五个常任理事国有一个投反对票,这个决议就不能通过。换句话说,每一个常任理事国就有了否决某项决议的权利。但是,投弃权票不算。

此外,即便是五常投了赞成票,总的赞成票数还必须超过9张。也就是15个理事国要多数同意。

是否可以解决您的问题?

就是联合国安理会在通过实质性决议(如推荐秘书长、增加新成员国、进行实际行动等)的时候,需要9个以上的安理会成员国和五大常任理事国的一致同意。也就是大国一致原则,即在通过此类决议的时候,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只要投了否决票(不是弃权或缺席),此决议就无法通过。这就是否决权。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否决权,安理会的否决权制度是一种少数可以抵制或阻止多数的权利。所谓的否决权指的是,联合国非程序性事项的决议需要安理会15个成员国中9个理事国的赞成票、其中包括5个常任理事国的一致赞成方可通过。这样每个常任理事国在安理会内就享有一票否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