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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招聘公告

2017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招聘公告

2017年下半年天津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383人考试公告汇总

原标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为了及时补充工作人员,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制定公开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二)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

(三)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主要承担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执业资格考试、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招聘、选拔各类人才的社会化考试服务,为社会各界提供人才素质测评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5名管理岗工作人员。

文字综合岗1名:

招聘岗位简介:从事文字综合和行政管理工作。

考务管理岗2名:

招聘岗位简介:从事人事考试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及电子化考试考务组织实施、软件应用和设备维护等工作。

命题管理岗1名:

招聘岗位简介:从事命题及命题管理工作。

职称评审管理岗1名:

招聘岗位简介:从事职称评审等工作。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应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至199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招聘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8.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单位招聘计划表和天津市人事考试网(网址为:)

四、招聘信息发布

2017年8月31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单位网站()发布招聘公告,考务工作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负责(详见天津市人事考试网,网址为:)。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一)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8:00至9月17日16:00考生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9月11日8:00至9月18日16:00资格审查。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9月11日8:00至9月19日16: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

(四)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上述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考生,可在2017年9月21日9:00至16:00改报其他岗位。

2017年10月10日8:00开始,考生从网上下载笔试准考证。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时间: 2017年10月14日。

上午: 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综合知识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17年11月1日,招聘单位张榜公布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考生可登录报名网址或到报考单位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11月2日至11月8日,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持有关材料原件、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