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谈钱伤感情。无论多么深厚的情感,一旦涉及到了金钱上的纠纷,那么,这段感情就很容易变成淡薄,甚至是变成相互仇视。
在爱情之中,也是如此,当一对情侣正处于热恋中时,他们通常在金钱上是不分彼此的,不过,当一对情侣分手了之后,如果涉及到金钱上的纠纷,就势必无法体面的分手了。
那么,曾经深爱彼此的情侣,在分手之后,男生到底该不该向女生要恋爱期间的花费呢?
相恋三年,男友提出结婚却被拒绝
李唐(化名)今年32岁,他和女友琳琳交往已经有三年的时间了,因为深爱琳琳,也想向女友证明自己能够照顾好她,两人在恋爱期间的衣食住行所有费用,全都是由李唐花费的。
起初,李唐觉得给女友花钱是一件理所应当的事情,因为他觉得琳琳以后肯定是会嫁给自己的,到时候,两个人就是一家人了,还何必在金钱上斤斤计较呢?
但是,最近,李唐在向琳琳求婚的时候,却遭到了琳琳的反对。
琳琳说, 咱俩现在这样自由自在多好,我现在正在事业上升期,忽然结婚会影响我的事业,又何必为了那一张纸,而打乱了我们的生活节奏呢?
李唐今年已经32岁了,他的家人催婚很急,而且,他看着自己的同学朋友一个个都有个家庭,甚至有了孩子,也不想再拖下去。
于是,李唐便很强硬地对琳琳说, 你可以不上班,今后我养你,不过,你要是不想和我结婚,就早点说,别拖着我,我和你耗不起!
琳琳见李唐的态度如此蛮横,便赌气地说, 那你是想和我分手了,好!我就成全你。
说完这句话,琳琳便收拾好行李,离开了她和李唐所在的出租屋。
在这个过程中,琳琳很想李唐能像往常一样,低声下气地来哄自己,可是李唐的态度却是全程冷漠。没办法,琳琳只能去到一个闺蜜家暂住。
没等到男友的道歉,却等到男友要求还款
在闺蜜家住了两天之后,闺蜜劝琳琳说,你和李唐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不如你就退一步,回去向他道个歉吧。
琳琳则自信地说道,你放心,我太了解李唐了,用不了两天,他就会过来求我回去的。
可是,多天之后,琳琳并没有等到李唐的求饶,而是等到了一条李唐发给她的信息:
“琳琳,我想好了,我知道你是不愿意和我结婚了,我也不为难你,不过,在我们两人交往的过程中,所有的日常开销,出去玩,包括租房子的钱,都是我出的,我算了一下,大概有6万多,现在,你既然要和我分手,那就应该还我一半的钱,3万。”
看着李唐发来的信息,琳琳的鼻子都气歪了,她没想到当初那个唯她命是从的李唐,此时竟然能够说出这种话来。
琳琳一个电话给李唐打了过去,愤怒地说道, 你要分手就算了,怎么还好意思向我要钱?是,我们两人在一起交往时都是你花钱比较多,但是,你没有享受吗?我和你生活了那么久,我的青春损失费向谁要?你要钱,我一分也不给你。
电话那头的李唐则是态度平静地说道, 你执意不还钱,我就只能通过法律解决了。
说完这句话,李唐便挂断了电话,而琳琳听着电话那头的忙音,也是悲愤交加。
陆心说:
有人说,在分手见人品,那些在分手后,向女友要钱的男人,是一点绅士风度也没有的。
其实,在恋爱之时,给女友花钱的男人,也大多有两种心态:一是很宠女友,单纯地想要通过给女友花钱,来表达自己对女友的爱,这种人给女友花的钱,就属于赠予;二是想要和女友结婚,他之所以愿意给女友花钱,就是希望两人今后能够走进婚姻,成为一家人,在一些特定的条件下,他们给女友花的钱,则会被认为是“彩礼”。
从法律上来说,情侣分手之后,他们他们在交往时所产生的赠予,大多是不用返还的,而“彩礼”,则是需要返还的。
至于李唐和琳琳在交往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究竟是哪种,这需要法律的认定,不过,对于爱情和金钱的关系,有一个女生却说了一段很有道理的话,她说:
谁赚钱都不容易,在爱情之中,我不会花男友的钱,就算收了男友的礼物,我也会回赠等值的礼品给他,因为,我要告诉他,我爱的是他这个人,而不是他的钱。
的确,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要不就是“双赢”走到结婚的终点,要不就是“双输”沦落到分手后的两败俱伤,没有谁能够说,我在这段爱情中吃亏了。
一段美好的爱情,永远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一旦爱情涉及到了金钱上的纠纷,那么,这段爱情也就变质了,再无还原的可能。
所以说,女孩,不要随便花男人的钱,以免最后落得个纠缠不清,但愿你今后嫁给的是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