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
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安全生产形势发展平稳,逐步好转,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县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队伍、人员逐步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体制初步健全,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行业监管逐步深入,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的格局初步形成,行业安全度得到提高;应急救援体系逐渐完善;全县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但是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依然突出,全县各类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乡镇安全监管机构还不健全,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必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思想上始终保持高度重视,工作上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长治久安。
二、“十一五”期间及主要做法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
县政府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并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对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和“一岗双责”制。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安全生产职责分解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安全生产实现了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
安全生产规划、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县政府印发了《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试行)》,界定和明确了县政府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纳入县总体目标考核。
(二)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
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有色金属、建材、机械制造等行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
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锅炉、压力容器等各类重大危险源全部登记建档。
高危行业应急救援预案基本健全,全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企业全部建设了应急预案,并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加强了对化工、非煤矿山、机械、纺织等行业进行职业病危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力度加大。
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建筑、烟花爆竹、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效果明显。
每年举办“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上街集中宣传咨询日活动,并通过县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利过宣传栏、黑板报、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对群众和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五)以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为重点,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全县17个镇区、43家部门这次检查共排查生产经营单位1338家次,发现隐患2176条,目前已完成整改,未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三、“十二五”及20xx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十二五”期间工作规划:
1、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理顺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的职责关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联合执法、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
2、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3、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促进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电力、特种设备、水利设施、民用爆破器材、农业机械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4、加强安全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与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创建活动。强化镇区安全监管工作。
5、加强职业健康监营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察工作。
6、指导督促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推进镇区应急救援机构建设,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二)20xx年主要工作计划
1、突出抓好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构建健全有效的“责任网”。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推行淮安市“1+3”安全临近工作体系。重点督促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完善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
2、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危化、烟花、非煤矿山企业的标准化工作要进一步规范,逐步向一般企业推广,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逐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3、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4、突出工作重点开展八个方面专项整治。按照上级部门工作布署,结合我县实际,将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农机安全等八个方面的专项整治。
5、继续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对重点监管企业坚持从严执法,对安全管理不认真,基础工作不扎实,隐患整改不积极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对因此造成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