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各科室、工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更好地保障与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根本利益,实现我矿安全形势的进一步好转。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和集团公司制定的关于深入开展活动及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持续有效的开展,激励大家紧紧围绕安全质量标准化开展工作,做到责权利相结合,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本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加强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六个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总体要求,具体要求与考核和各岗位标准化操作规范、安全事故防范等相关法规,抓好管理落实工作。使各个环节的安全质量工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定,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根本上促进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使矿井始终处于安全生产的良好状态。每月由矿组织不定期对质量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对质量标准化得分达到90分以上的前两名采掘工区,矿分别对其奖励800元,辅助单位质量标准化量化成绩合格的奖励600元,对其相关单位负责人也将做出相应的物资奖励。凡各单位、工程质量标准化量化成绩总分得分在80-90分的单位及其负责人不奖不罚,凡量化成绩总分得分低于80分的单位,视情况对该单位进行罚款100——500元,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相应考核。
要求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评级办法的具体要求,逐项进行认真落实整改,严格现场的落实兑现,要把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作和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大管理力度,自觉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不断深入现场对安全质量标准化进展情况,切实做到每班一调度,一天一汇报,一旬一小结,一月一总结,坚持不懈地将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下去,促使我矿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发展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彻底扭转我矿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实现我矿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全面提高我矿干部员工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意识,为全面开创我矿安全生产新局面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