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甘肃一社区监控记录下一幕惊心动魄的场景。一个男孩往井盖里扔鞭炮。结果,井盖突然被炸飞,男孩也被炸飞,从3米外坠落,井盖管理者不该赔偿。
既然孩子已经被炸伤,井盖的负责人要承担侵权责任只能是《侵权责任法》第37条关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根据本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火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员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不履行安全防护义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沼气池的管理者或所有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前提应该是他没有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一般说来,井盖已经履行了安全义务,所以不需要赔偿。
扩展资料
类似井盖内扔鞭炮事件
2015年1月,呼和浩特一名9岁男孩将鞭炮扔进下水道井盖,引发甲烷爆炸。男孩因爆炸被抬高10米,重伤住院。
2014年1月,在郑州市交通路与永安街交叉口附近,一名5岁男孩将一把擦炮扔进检查窨井,引爆检查井内的甲烷气体,孩子受伤住院。
2013年2月,济南市平阴县4名男孩向下水道井盖投掷鞭炮,炸毁3个井盖。一名8岁男孩被井盖击中头部死亡。
2013年2月,合肥市一名男孩在玩鞭炮时,将点燃的鞭炮通过井盖孔塞入水道。结果,沼气被引爆,男孩被严重烧伤。
2013年1月,武汉市汉南区4名小学生在化粪池井盖上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瓦斯爆炸。一名7岁男孩井盖落在后脑勺上,多处颅骨骨折。
根据描述的情况,你是说熊孩子整个内容别跑被炸飞,整个管理者该不该赔偿,对于这种情况你炸了人家的瓶盖,应该你得赔偿人家的经济损失。
这个井盖管理者不应该赔偿,完全是由于孩子自己。然后做不当的这些动作所造成的损失
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是属于意外,这个管理者责任不大的。
一般情况下,如果管理者没有过错责任,应该不会,而是未成年人行为人责任,具体由其监护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