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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账务处理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账务处理

(1)出口货物免税,反映在账务处理上是出口销售时,无需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2)出口货物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账务处理上表现为企业购进原材料,无论用于生产出口货物还是用于生产内销货物,其进项税额均可抵扣。

(3)出口货物退税的账务处理:按计算的免抵退税额。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按免抵退税额与免抵税额两者之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按计算的免抵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按计算的免抵退税额。

(4)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