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0日,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常仁尧寻衅滋事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常仁尧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8年7月,常仁尧在路上遇见曾担任过其初二班主任的张某某,拦下后即予以呵斥、辱骂,并连扇四个耳光,又朝张某某面部猛击一拳。之后,常仁尧强令张某某将电动车停靠至公路旁,继续进行辱骂、呵斥,又先后朝张某某胸、腹部击打两拳,并将张某某的电动车踹翻,致使电动车损坏,引起二十余人围观。
事后,常仁尧将所录制视频传播给初中同学观看、炫耀,造成该视频在多个微信群和朋友圈传播扩散,被众多媒体平台连续报道,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后常仁尧又在“常氏宗亲”微信群再次发布视频,仍声称自己的行为没错,即使打老师不对,张某某也有百分之五十的责任等。
常仁尧作为一名曾经的学生,多年后,去报复自己当年的老师,一万个不合适。纵使其有百般理由,挡住一老人扇耳光,都是违背社会道德和法律的行为,应当受到遣责和制裁。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尊师重教的传统,师者,贵乎,礼也。不论如何, 打老师是不对的,无论是出于什么目的。
何况,这老人毕竟是自己的老师,而且,自己的子孙后代还需要老师的教育!
如今,法律对打人者给以公正的制裁,非常的到位,打人犯法,打老师违理,判你一年六年个月,虽然不算长,也能让你在里面好好的反省一下,自己什么地方做错了,做了一件名垂”青史“的大事件。
有位网友评论说:常某狂妄自大,挑战社会道德底细,打人立威,不思悔改,此为一错;家人一直强调被打老师的责任,自然失去与对方沟通的渠道,打心眼里也没有意识到打人并把视频外传是犯法的,此为二错;所聘请的律师,歪曲事实,胡搅蛮缠,一味迎合当事人的感官快感,彻底失去了与被打老师和解的机会,如同被打老师的的卧底似的,硬把自己的当事人辩护进了监狱,此为三错。
这位网友的说法有一定道理。打人有错,不是英雄,到处炫耀,不思忏悔,百般抵赖,借口推脱,法律最终给你一个说法,让你铭记一生!
法律维护了教师的尊严!
就如主审法官所言:常仁尧的侮辱殴打行为引发了很多教师的愤慨和不安,严重破坏了社会道德准则。对常仁尧的定罪判刑,既是对其行为的惩罚,更是向社会传递一种信息,即尊师重教的中华传统美德应该得到遵守和弘扬。
这是一堂全民法治公开课,更是一堂全民尊师公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