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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贸易结构是什么?

纺织品贸易结构是什么?

对全球出口733.5亿美元纺织品、服装中,纺织品为214.2亿美元,纺织品所占比例为29.2%,服装及家居纺织品所占比例为70.8%。服装等制成品的出口占七成以上,是出口的主体,而纱线、棉布、化纤布等中间制品的出口不足三分之一。而对东盟出口纺织品的结构与此大不相同,2003年出口的36.3亿美元纺织品、服装中,纺织品20.5亿美元,所占比例为56.5%。具体到东盟10个国家,只有对新加坡的出口多数产品属于服装等制成品,纺织品的比例为18.69%,对马来西亚的出口纺织品和服装较为均衡,纺织品比例为42.84%,对其余国家均大部分为纺织品,少部分为服装,与我国对全球出口纺织品的结构恰恰相反,对其他国家出口纺织品的比例分别为,文莱71.14%,缅甸86.94%,柬埔寨94.1%,印尼86.95%,老挝77.79%,菲律宾62.66%,泰国87.13%,越南77.85%。2003年我国进口纺织品、服装192.9亿美元,其中进口纺织品178.9亿美元,纺织品比例为92.71%,即我国进口纺织产品的主体是纱线、布料等中间产品,经过进一步加工后出口到国外市场或用以国内市场消费。自东盟国家进口纺织产品与此状况类似,自东盟进口纺织品的比例为95.68%,除文莱、老挝外,自其他国家进口的纺织产品均主要属于中间产品,服装等最终消费品居次要地位。我国进出口纺织品比例情况请参见表2。(2003年我国纺织品出口结构分析)由上述分析可见,我国与东盟国家的纺织品贸易和我国纺织品贸易的整体情况是有一定差别的。我国纺织产品的出口主要是服装等制成品的出口,向欧、美等地区提供消费品。而与东盟国家的纺织品贸易少部分为服装等制成品向消费市场的出口(如新加坡),而更主要的是纱线、棉布、化纤布等半成品的出口,体现为产业合作的关系。我们认为,这种贸易格局的形成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我国与多数东盟国家以加工贸易方式所进行的区域性的分工,即企业利用我国具有优势的原料、劳动力及加工能力生产纱线、布料等中间产品性质的纺织品,再到东盟国家(如泰国、柬埔寨、马来西亚等)加工成服装等成品出口。二是在纺织品配额体系下所进行的一种安排,在我国加工纺织品,再到东盟国家加工成服装,以使用东盟国家的配额出口到欧、美等消费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