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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苏州科技大学评价那么不好?

为什么苏州科技大学评价那么不好?

因为卡蜜儿是真的疼

苏州科技大学石湖校区北大门校名石由江苏营特建设集团总经理、89级城镇建设专业薛斌校友捐赠,石长16.5 米、宽1.6米、高 3.8米,属于我国名贵石种雪浪石。

苏州科技大学音乐学院院名石由2007届毕业生集体捐赠。

“宏宇奖教金”由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加山校友于2015年在苏州科技大学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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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大学为什么评价不好,个人认为有三方面的原因。

首先是内因,苏州科技大学自身存在很多问题,1981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4年开始招收研究生,起点并不低,但是2016年才更名大学,江苏省内同层次的南京经济学院2003年更名南京财经大学,华东船舶工业学院2004年更名江苏科技大学,江苏工业学院2010年更名常州大学,反而地处中国经济最发达地级市的苏州科技大学更名大学最晚,事实上2000年江苏省就请示教育部将苏州城建环保学院和苏州铁道师范学院合并为苏州理工大学,详见《江苏省政府关于请批准建立苏州理工大学的函》(苏政函〔2000〕105号),为什么2001年最终两校合并为苏州科技学院,同时在学校大门增挂苏州科技大学(筹)校牌,可是这一筹就是15年,愁白了多少老师的头发,伤透了多少学生的心,当年奔着苏州科技大学(筹)报考的学生,最终没有一个能拿着苏州科技大学的文凭离开,可以说遗憾终生了,同时迟迟不能更名大学办学层次受限,越来越多的专家教授选择离职出走,他们去了同济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江南大学、上海大学、苏州大学等985、211名校,这15年苏州科技大学流失了一大批顶尖学者。跑偏了,为什么合并后确定的校名不是苏州理工大学而是苏州科技学院,主导合并的苏州城建环保学院原院长、苏州科技学院第一任院长何若全教授已经离世,已经很难考证了。2001年到2016年,苏州科技学院更名大学之路异常艰难,先后错失了2003年、2006年、2009年、2013年四次大好机会,个中缘由不便细说,反正就是太难了,太慢了。一步错,步步错。一步慢,步步慢。正所谓苏州科技学院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在中国大学更名史上也是独一无二的了。新校区建设也是一拖再拖,从2003年开始立项规划,后续边拆迁边建设,陆陆续续十几年了还有大片土地荒废在那儿,太可惜了。内部管理不好评价,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

第二就是外因了,关注苏州科技大学的校内师生以及校外人士对苏州科技大学的期望太高了,所谓爱之深责之切。其实苏州科技大学就是一个二流到三流之间的双非大学,国内高校综合排名150到250之间(个人以为排名前100算一流大学,前200算二流大学,前300算三流大学)。苏州科技大学的土建学科群在建筑老八校面前就是弟弟,师范学科群在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面前也是弟弟。

第三,就是网络暴力了。比如近期在芝士回答上频频出现的被公开处理的苏州科技大学篮球老师任云峰、被直接开除学籍的苏州科技大学某某学生。突然频频在芝士回答上匿名诋毁学校,攻击学校,到处泼脏水,到处恶意摸黑。俗话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不管你是老师还是学生,都是成年了,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错了就是错了,不需要狡辩,狡辩也没有用的。

别急着划走,最后啰嗦几句:

既然苏州科技大学评价那么不好,那么苏州科技大学值得考生报考,值得博士入职吗?

如果你是考生,看你的分数、你的兴趣爱好和准备入读的专业,毕竟苏州科技大学有13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省内同类高校江苏科技大学12个、常州大学12个、南京财经大学11个、南京审计大学11个)。

如果你是博士,看你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以及你的专业方向,毕竟苏州科技大学在姜朋明校长上任以后史无前例地大力推进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申报,这样大的申博力度,相信五年之内必有惊喜。

好不好,都是一己之见,凡事无绝对。网络上的言论太自由了,所以多留个心眼,不能人云亦云。

比上肯定不如主流985211,比下其他的双非或者二本,没见过不好评价,但应该差不多的。在日常生活方面石湖校区要比江枫好的多,天平没去过不好评价。师资的话应该有正常双非的水准,但学校的管理岗极其傻逼,没错,极其傻逼。你如果来了就要做好被恶心几年的准备

去过一次,真的会给人不好的印象。就像上次我去苏科大参观,门口的保安看到我,立马打了我三个巴掌,我问他干嘛啊?他说不好意思,触发了电刑!我走进去,看到一个人影挂在墙上,二话不说,就踢了过来,我刚要跑,她说:“我没说你可以走了”。。。

其实,很好奇题主说的评价是指哪方面?学术,师资,生源质量,还是就业?评价者都是哪些人?

好与不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不可否认,大学发展都是一个动态的,每个阶段和时期,评价都是不同的。

其实,虽然这个学校历史不长,但原来的铁道师范和城建环保在2000年前都是不错的学校,合并以后,虽然有所发展但相比其他同类高校可能更缓慢一些。

但是,苏州科技大学整体水平肯定是高于目前各类评价榜的,问题有但肯定没有那么严重,也算一方净土。

如果政府投入更多,更重视一些,苏州科技大学未来还是看好的,就像一只股票一样,它的基本面不错,就是学校领导层/管理层视野不够,需要懂行的教育家,需要一场大刀阔斧的改革,总体来说,我还是持续关注,未来有可能进前100。

首先,学科基础较好,城建,土木,地理环境类,有不错的学科积累,如果能有3-5个学科个进入A(目前还只是B),这个水平完全能在国内有一席之地。

其次,苏州在全国一直高居前六的GDP,但高等教育有短板,如果能和政府联姻,苏州市政府合作,加大投入,可以参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深圳大学。

因为学校很差!看看下面的事件,两个学生因为考试作弊,被处罚一次,几天后又被重新处罚开除学籍。这个学校的管理特色就是在极其混乱的管理中,极其严厉的管理被管理者,极其宽松的要求管理者。

申 诉 书 申诉人:周昊东,男,布依族,贵州省独山县人,2001年4月22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22726200104220019,原系苏州科技大学地理信息科学与测绘工程学院测绘1911班级学生,学号19200115117。通讯地址: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麻万镇碧贵城小区2--20--4,联系电话:15885570800。被申诉人: 苏州科技大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11617U。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市滨河路298号。法定代表人:陈永平,系该校校长。申诉请求:请求撤销被申诉人《关于给予周昊东、赵显进同学开除学籍处分的决定》(苏科学〔2021〕10号),恢复周昊东学籍。事实和理由:被申诉人行政处分行为违法。 2021年1月13日申诉人辅导老师对申诉人送达学院作出的《处分告知》,内容为拟对申诉人作出留校察看处分,申诉人当场表示对此处分意见无异议。后2021年2月28日在未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被申诉人以同一事实对申诉人作出《开除学籍处分决定》。被申诉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行政处罚中“一事不再罚”的基本原则。申诉人所在学院系被诉人内设垂直管理机构,代表被申诉人行使学生管理职能,其具体行政行为的后果,从法律层面应当由被申诉人承担责任。因此学院作出的《处分告知》应当视为被申诉人具体行政行为。被申诉人应当按照《处分告知》作出处分决定。 被申诉人行政处分程序违法。根据2017年8月30日苏州科技大学第21次校长办公会通过的《苏州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43条第三款规定“违纪学生所在学院,要根据学生违纪事实和学校有关规定,在听取有关部门对错误性质的认定意见及处理建议,提出处分的初步意见,按照处分权限报有关单位研究决定。”第44条第二款规定“记过以上处分由学生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提出处理意见,相关职能部门确认定性,相关学生主管部门审核,报分管校领导批准,由学校作出处分决定并发文。”第45条规定“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学生所在学院要负责安排人员与其谈话,告知学生拟处分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学生所在学院、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充分听取拟处分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学院以书面告知申诉人拟作出留校察看处分,应当是经过《规定》第44条第二款规定流程的处理意见、定性、审核、批准程序,符合《规定》有关违纪处分审批权限和流程。但无论该份《处分告知》文件是否经被申诉人内部审查,其都具有《规定》第45条规定的效力,被申诉人无视已经依法作出的《处分告知》文件,既未事前告知、申诉人在留校察看处分意见之后未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的情况下,被申诉人直接作出《开除学籍处分决定》,未履行《规定》的法定告知程序,违反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5条和《规定》第45条之规定,严重侵害申诉人合法权益。三、被申诉人行政处分过当。学院以书面告知申诉人拟作出留校察看处分,处理方式是审慎的,是认真贯彻《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之规定的负责任的态度。申诉人在体育科目1000米长跑科目考试中找他人替考,是因为对文体全面发展认识不足,认为体育科目为副科,体育考试对获取学位和提高学术水平无重要影响,片面认为专业科目和其他文化理论学习关乎重要,没有认真对待体育考试,加之考试期间申诉人身体感冒,不能剧烈运动,一时糊涂,临时起意请同学替考。实际以申诉人平常的身体素质,完全可以通过1000米长跑科目考试,主观上对副科学习认识不足,麻痹大意,铸成大错。申诉人在校期间,团结同学,尊敬老师,热爱所学专业,无其他不良行为。大一成为学校升旗队员后,服从指挥,认真训练,每次都能高标准完成学校升旗仪式工作。大二担任学院学生会外联部部长以来,认真开展工作,积极策划、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取得良好的校园反响和社会效应,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好评。替考事件发生后,申诉人知错悔错,书面作出深刻检讨。申诉人在校的一贯表现和事后的认识态度,按照《规定》第5条规定,应当具有从轻处分情形。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2条规定中的“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和《规定》第26条规定中的“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条款中的“可以”非强制性规范,学校可以视具体情况酌情给予开除学籍以外的处分。申诉人考试作弊系初犯,行为原因是对副科学习认识不足,事后已经认识错误,且在学校组织的活动中有过贡献,被申诉人可以视具体情况对申诉人作出留校察看处分,体现育人为本,罚当其责,处分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给申诉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被伸诉人直接作出开除学籍处分决定,将申诉人推向社会,处分过重,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的本意。纵观其他高校对考试作弊学生,多有留校察看处分,注重大学育人树材的学生管理基本原则。阅览被伸诉人学生处2013年6月8日发布的博客,披露的十起本校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典型案例,对作弊学生也是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申诉人恳求被申诉人给予一次机会,让申诉人重返校园,继续大学求学生活。综上,申诉人报请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被申诉人作出处分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复查,并公平公正地给出复查结论。此致苏州科技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 附:一、申诉人苏州科技大学学生证(复印件一份)。二、申诉人辅导老师出具的苏州科技大学地理信息科学与测绘工程学院 2021年1月13日对申诉人送达签收的《处分告知》文件现存于学生处归档的证明截屏图片(复印件一份)(因申诉人遗失《处分告知》文件,此文件现存于学生处。申诉人现已返乡,请申诉处理委员会调阅)。 三、苏州科技大学《关于给予周昊东、赵显进同学开除学籍处分的决定》(苏科学〔2021〕10号)文件(复印件一份)。 申诉人: 2021年3月4日

生源不行

水平就只有那样,生源也就那样

还没去呢

就已经非常后悔了

脑袋有坑才报的这

因为真的很差,这个学校就是管理层的玩物,被糟蹋的不像样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