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知识

急需有关城市化的论文材料

急需有关城市化的论文材料

中文免费论文地址集锦

一、 综合类

1、蓝之韵论文

门类较全。

2、学生大论文中心

3、蜂朝无忧论文网

门类很全。

4、论文下载中心

门类很全。

5、论文帝国 。。

积极推进城镇化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战略任务,也是省委、省政府为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强省而作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一新的发展观既是我们抓好全局工作的指导思想,也是我们加快推进城镇化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实施城镇化战略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措施和必经之路。进入21世纪以来,城镇化对整个社会的带动和主导作用愈来愈明显,在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载体地位越来越突出。因此,各国政府都十分重视城镇化的推进。城镇化的水平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

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从表面上看仅是城镇人口比例的增加、农村人口的减少,但实质上是城乡社会经济结构的逐步转型,是城镇工业化和农村产业集约化程度的提高,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城镇化的推进过程又是城镇带动农村,农村支持城镇的双向联动过程。一方面是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另一方面又是城市经济、政治、文化以及城市文明、生活方式向农村扩散的过程。当然,这一过程是深刻复杂的,也是长期的。从我省实际情况看,目前最重要的任务是要突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城乡工业、建筑业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加快实现社会经济形态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变,大力促进城乡居民的充分就业,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同时,又要重视提高城乡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和身体健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以新的发展观指导城镇化工作,关键要在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这几个环节上多下功夫,正确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是统筹规划城乡发展,正确处理城镇数量、质量、布局的关系。城镇化的推进,不仅要有利于城市的发展,更要有利于带动农村的发展。因此,城镇的产业发展和调整要注重城乡居民就业的扩大,生活水准的提高;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要注重城乡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生活质量的提高。推进城镇化不仅是城市数量和城镇人口的增加,更要重视城市的合理布局,城市功能的完善和提升,城市综合实力的增强,城市服务设施的配套。为了做到这一点,必须加强城镇体系规划的法律地位和指导作用,体现和落实城乡统筹规划、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决策。

二是正确处理城市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的关系。城镇化的推进,必须坚持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相结合、相衔接的原则,坚持快速推进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针。要坚决克服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上的盲目蛮干、急于求成、好大喜功等所有不切实际、违反科学的决策和行为,坚决防止不顾长远、只抓近期建设等短视行为。为了确保城镇化的健康推进,当前尤其要重视城乡矿产资源、土地资源和水资源等永续利用、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三是正确处理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关系。城镇化的推进,经济是基础、规划是龙头。各地党委、政府一定要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坚持规划所确定的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坚持以规划指导建设。要加强城市总体规划与各类专业规划,尤其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等的相互衔接,切实搞好对城镇生产力布局、资源利用、产业结构调整、土地有效利用、人口合理分布、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公用事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综合安排。

四是正确处理城市经济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文化建设的关系。纵观城市发展历史,要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必须坚持经济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文化建设相协调,坚持城市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全面提高。每个城市把加快发展经济作为中心任务,这是无可非议的,但发展必须不以破坏生态环境和浪费资源为前提。大搞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也是绝对必要的,但基础设施必须有利于生态环境的改善。还需强调,城市文化是城市发展的灵魂。城市要有活力,市民素质要提高,必须要靠文化建设来影响、来实现、来促进。因此,在推进城镇化的各项工作中,决不能忽视城市文化建设,尤其是在搞城市硬件建设时,决不能忽视现代通讯、信息网络、科技馆、博物馆、文化馆等社会文化设施等建设。

五是正确处理城市共性与个性的关系。所谓城市个性就是城市的特色。一个富有特色的城市必然具有独特的生命力,成为一个城市的无形资产,为城市发展带来可观的社会与经济效益。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加强城市特色建设,就是要充分挖掘城市的内涵潜力,保护、发掘、弘扬城市在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特色,突出每个城市独特的资源优势、产业优势、人才优势和社会文化优势,实现扬长避短、错位发展。

六是正确处理城市经济建设与社会保障的关系。发展各项社会保障服务,鼓励和支持农民进城,是推进城镇化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此,在城镇化推进中,要高度重视建立有利于人口有计划流向城镇的社会保障体制,努力建立和完善户籍制度、医疗保健制度、失业保险制度、住房制度、教育制度等,使进城农民无后顾之忧,逐步实现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制度的统一。

城镇化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历史过程。指导城镇化工作,既要有强烈的紧迫感,又不可急于求成。今年,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依法加强城乡规划工作,提高规划的全面性、科学性和前瞻性,加快规划编制进度,健全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强化规划的实施和管理。二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的统一规划,统筹安排。进一步深化市政企业的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引入市场机制和非公有制经济,融通社会资金,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三是要继续加强建筑市场整顿,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各主体行为,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加快建筑企业改革,以市场为导向建立多元化产权形式。四是要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大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力度,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基于主体意识的城市化动力机制的研究

[摘要]现有城市化动力机制研究侧重于在宏观层面探讨经济发展和城市化的关系,往往难以揭示和反映两者间的作用机理、方式和途径。本文提出“城市行为者”的概念,认为城市化是城市行为者——居民、企业和政府空间行为的结果。而企业是我国现阶段城市化的行为主体,但政府对企业行为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影响依然很大。

[关键词]城市化动力机制城市行为者企业

一、引言

现有的城市化研究均基于这样一种认识:经济发展是城市化的基本动力,城市化是建构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空间过程;空间是经济发展所必需的因素,城市化对经济发展的速度、质量、规模等都有积极的影响作用。概而言之,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存在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的关系。但传统研究对两者间的作用途径、机理、方式、程度都鲜有明确的阐释。现有的各层次空间规划均涵盖经济和空间两大板块的内容,并贯穿规划的始终,但两者间的关联性和反馈作用未能得到充分的体现。经济发展的分析和规划仍然局限于经济增长、产业结构等宏观层次,尚未落实至地域空间,因而难以对后续的实体空间规划发挥基础性的指导作用。而空间分析和规划由于缺乏经济发展的空间主体,也难以体现对经济发展的“服务”主旨和促进作用。

上述问题的形成,涉及学科建设、思维方式、研究手段等众多方面,但深层次原因在于缺乏对城市化发展主体的分析,造成了经济发展与城市化的割裂。基于这一认识,本文试图运用经济学、地理学、城市规划的相关知识,构筑一个微观的视角,以期获得对城市化动力机制内在和本质的认识。

二、城市行为者与城市化:

一个基于主体意识的城市化分析框架

自19世纪末韦伯分析经济增长与城市化之间的关系以来,众多学者将城市化的动力机制放到经济增长特别是工业化进程之上。上世纪70年代出现的结构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城市化、工业化同属社会现象,应从更深层次上解释城市化。

据此,本文提出“城市行为者”的概念,认为城市行为者是城市发展的“直接作用人”,它们与城市之间的相互关系、相互作用是城市化的直接原因,而行为者本身受到经济技术、社会阶层、人口特征等因素变化的影响,从而实现经济发展与城市化研究的对接,并弥补以往研究中微观分析不足的缺憾。

(一)城市行为者的划分

按照系统论的观点,系统是由一系列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要素构成的整体。系统功能决定内部要素的配置(系统结构),而系统结构对系统功能的发挥存在促进或制约作用,两者间的作用与关系构成系统运作的基础。城市的基本功能可划分为生活居住、生产贸易和行政管理,其对应的功能主体分别为居民、企业和政府,它们共同构成“城市行为者”,并和城市一起,组成一个复杂的系统。

1.居民。居民是具有“福利”指向的行为者,其福利水平取决于城市福利要素(就业机会、收入水平、设施状况、居住环境等)的供给与其自身需求之间的一致性。当两者难以协调时,居民倾向于通过一系列的空间行为来消除这种差异,如选择新的居住地或工作地、改变休闲或购物方式、变更社会行为等。

2.企业。企业是具有“利润”指向的行为者,对利润的持续追求构成其行为的基础。一定地域企业的实际利润水平取决于区位要素的供给与其自身需求之间的关系。当两者处于动态不平衡当中,企业通常采取一定的空间行为来消除这种差异,如采用新的生产工艺、扩大或压缩生产能力、开设新的部门直至搬迁至新的区位。

3.政府。政府是城市福利、区位要素供给能力的“调整者”。当城市实际供给能力或水平与政府目标存在较大差异时,政府通常采取一定的政策予以调整,如改变现有住房、环境、产业政策等。

4.城市。城市是行为者所需要素(福利要素、区位要素)的“供给者”,其供给能力及水平影响行为者的目标指向,并促使其调节自身的空间行为,进而引发自身要素构成水平及空间结构的改变。

(二)城市行为者与城市的相互作用关系分析

如上所述,城市及其行为者之间存在要素(福利要素、区位要素)的“供给”与“需求”关系。受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这种关系始终处于动态变化中,行为者倾向于通过自身的空间行为来消除两者间的差异,从而改变城市的要素构成和空间结构,并引发居民、企业、政府新的空间行为(见图1)。

由图1也可以看出,不但行为者与城市之间,而且行为者之间也存在相互作用的关系。当居民决定搬迁至其它地方居住时,他的空间行为改变了城市的人口分布,并引起城市功能结构的变化,同时也影响城市的投入能力和市场潜力,继而引发企业空间行为的调整。同理可推,当一个新企业建立以后,所在城市的福利要素(如就业机会、收入水平等)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从而促使居民空间行为的调整。居民、企业的空间行为都改变了城市的要素供给水平,又必然促使政府重新考虑和调整其相关政策。

三、企业: 我国现阶段城市

化的行为主体

概而言之,城市化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居民、企业、政府空间行为共同作用的结果。但在城市化的不同阶段,行为者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本文将处于主导地位、发挥主要作用的城市行为者,称之为城市行为主体,它的行为是一定时期影响城市化的主要因素。城市行为主体的界定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人类需求层次、交通技术水平等因素的相互作用和关系。

(一)分阶段城市行为主体的界定

一般认为城市依据一定的周期模式发展,这个周期可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1)集中城市化阶段,中心城市迅速发展;(2)郊区化阶段,以郊区对城市功能分担的迅速增长为特征,它们共同形成一个城市系统或功能城市区;(3)逆城市化阶段,整个功能城市区的人口下降。

在集中城市化阶段,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居民的需求层次聚集于寻求就业、提高收入等经济目标,同时限于当时的交通条件,居民的空间选择范围十分有限,通常临近其工作地安排居住、购物、休闲等日常活动。因此,企业的空间行为(企业区位的选择、迁移)对居民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并在这一时期的城市化中居主导地位。到了郊区化阶段,随着经济进一步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居民的需求层次由经济目标向环境目标倾斜,加之交通条件的改善,居民开始向郊区迁移,并带动产业和就业的郊区化。进入逆城市化阶段,居民的环境意识进一步提高,愿意支付更多的通勤费用,从而带动城市实体范围的进一步扩大。总而言之,在集中城市化阶段,城市化主要受企业制约;之后的分散化阶段(郊区化和逆城市化阶段),居民的空间行为是主导因素。在任一阶段,政府在城市化中的作用都不可忽视,政府通过制定或调整相关政策作用于居民、企业的空间行为,从而影响一定区域的城市化进程。

(二)企业是我国现阶段城市化的行为主体

对我国现阶段城市化行为主体的判断,可以从两个层次加以分析:

从城市化阶段分析。2005年,我国人均生产总值1700美元左右,城市化水平43%,总体尚处于工业化中期和集中城市化阶段,但各地的发展很不平衡。在一些沿海发达地区,人均生产总值已突破3000美元,城市水平达到50%左右,进入了工业化中期,出现了郊区化的迹象。但由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比较低,若以西方发达国家大城市郊区化普及时年人均国民收入4000美元为标准,则需十几年发展才能形成大规模的郊区化。同时相关研究表明,与西方国家相比,中国郊区化有很大的不同,突出表现为:在西方,居民外迁是为了逃离社会和环境问题丛生的中心区,寻找更为优美的居住环境,是一种自发的行为。在中国,由于郊区与市中心相比,在基础设施水平、配套服务质量等诸多方面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大多数居民实际上不愿意离开中心区,人口外迁主要是企业外迁和旧城改造的结果。居民并不构成现阶段城市化的行为主体,企业行为是影响城市化的主导因素。

从企业与政府的关系分析。在计划体制下,国有企业是政府的附属体,从原料分配到产品生产、销售全部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企业的内部分配和人事调配也由政府主管部门控制。在这样的体制下,企业无经营自主权,自然也不能成为城市化的主导力量。自改革开放以来,一方面外资企业带来了市场机制下的经营模式,另一方面,国有企业也开始了逐步扩大经营自主权的过程,非国有企业的发展更为迅猛,企业在城市化中的作用明显增强。但也应看到,我国尚处于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时期,传统计划体制的痕迹依然清晰可见,政府干预经济的空间仍然很大,企业(无论是国有企业抑或非国有企业)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受政府相关政策的制约,政府与企业之间依然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我们认为企业是我国现阶段城市化的行为主体,但其主导地位和作用的确立是一个渐进过程。在相当时期,政府对企业的作用空间依然很大,从而对城市化进程产生影响。

四、空间效应: 企业行为对

城市发展的影响分析

(一)对城市等级(地位)的影响

传统体制下,城市的基本职能主要体现为一定地域的行政管理中心,城市间更多地是行政意义上的隶属关系,城市等级与其在行政体系中的地位密切相关。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不断完善,城市作为区域经济中心的职能日益突出,城市间主要是经济竞争与协作关系,城市等级取决于其在区域经济分工、国家经济分工甚至全球经济分工中的地位,并通过经济活动的主体——企业的地位和竞争力体现。弗里德曼(J.Friedmann)在世界城市体系假说中,将城市拥有的跨国公司总部的数量作为衡量其等级地位的重要标志。美国的西雅图近年之所以引人瞩目,就是因为它聚集了微软、波音这些世界著名的大企业。因此,企业的迁移和投资行为对相关城市在区域经济发展和城市体系中的地位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二)对城市规模的影响

早在上世纪60年代,普雷德(A.Pred)就提出了反映企业与城市增长内在机制的“循环累计增长模型”,其核心是乘数效应:当一个工厂建立,一个产业空间随之形成。这个产业空间吸引了一定的就业人口(刘易斯的城乡人口转移机制理论已论证了这一开始的可能性和必然性),由于这些人口物质及精神生活的需要,一个消费空间便相应形成。这一消费空间促使新的企业如商店的出现,于是壮大了产业空间。扩大了的产业空间又吸引了新的就业人口,进而形成更大的消费空间,……如此循环,城市规模便不断扩张了。同时,普雷德还提出,由于产业扩张引起对创新活动的刺激,从而出现新的发明,进而促进新产业的出现和产业扩张,这就构成产业方面持续增长的循环。这一循环同时也促进了产业空间—消费空间的增长循环。

(三)对城市空间结构的影响

企业区位迁移、投资行为对城市空间结构的影响已有较多研究,这里将着重讨论企业运输行为对城市空间结构的效应。运输行为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交通方式,二是联系方向。交通方式的进化过程一向被视为影响城市内部空间结构和外部具体形态的重要因素。考察早期工业化国家所经历的过程,交通方式的每一次变革都带来区域、城市空间形态的显著变化。但就某一企业而言,在特定的区位范围内,在一定的社会发展时期,交通方式的选择范围是十分狭小的,其对城市空间结构的影响亦十分有限。而联系方向则是企业运输行为影响城市发展的主要方面。

城市发展的动力是为城市以外地区提供产品和服务,城市发展离不开与城市以外区域的相互联系,包括经济、政治、社会、文化联系,经济联系应该是最基本的联系。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治和行政上的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会连带、吸引其它方面的联系。在迄今为止的社会条件下,对外经济联系通过物流、人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形式得以实现,这四种流的流量、流向有很高的相关性。目前以有形物流和人流对城市发展的影响最为直接。资金流、信息流的重要性在日益增加,但在一定程度上也要转化为物流和人流。企业是区域经济活动的主体,也是城市对外经济联系的主体,因此企业运输行为构成城市与外部联系的主要手段。

有学者认为,在非物质空间和近于理智的人类活动条件下,城市空间结构将受到主要经济联系方向的牵引:城市的实体地域会沿着它的对外联系方向而延伸;当几个方向的引力不均衡时,城市会偏重于主要对外联系方向发展。因此,企业运输行为对城市空间结构具有直接的作用和影响。企业运输行为变化将导致城市经济联系方向的变化,继而引起城市空间发展方向的调整。

五、结语

经济发展是城市化的根本动力,但现有研究侧重于从宏观层面探讨城市化动力机制,往往难以揭示经济发展和城市化的作用机理、途径和方式。本文提出了“城市行为者”概念,认为城市化是城市行为者——居民、企业和政府空间行为的结果。而企业是我国现阶段城市化的行为主体,但政府对企业行为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影响仍然很大。有关这个问题还需要作进一步的深入探索,如:如何进一步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真正立足于企业的发展需要,按照“经济区域”的原则来组织区域的城市化进程;如何在突出企业的同时,兼顾其它行为者的发展需求,并且把企业的发展纳入区域城市化发展目标之下,避免企业“追逐利润”的天性损害区域的整体利益,等等。

[参考文献]

宁越敏.新城市化进程—90年代中国城市化动力机制和特点探讨[J].地理学报,1998,53(5):470-476.

熊世伟,葛越峰.跨国公司在上海的区位行为及其空间影响[J].城市研究,1999(6):15-18.

张京祥.城镇群体组合研究[D].南京大学博士论文,1999.55-56.

周一星.主要经济联系方向论[J].城市规划,1998(2):22-25.

我写了两份材料6000字的作业论文。已经发给你了

邮箱是qingshuixiaobing@126.com

不知道能不能给楼主一点思考。

题目有点窄,是关于城市化和土地关系的。

以下是参考的文献:

崔莹. 城市化与城市土地集约利用问题研究 [J]. 科协论坛(下半月). 2008,(01).

曲谏, 张国强, 杨清良等. 城市化进程中城郊土地的利用和发展 [J]. 经济论坛. 2008,(08).

汪德军. 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土地利用效率现状分析 [J]. 辽宁经济. 2008,(08).

周敏. 城市化与土地抛荒问题 [J]. 世界经济情况. 2008,(03).

张曙光. 城市化背景下土地产权的实施和保护 [J]. 管理世界. 2007,(12): 31-47.

.......

一共15条参考文献。

........

9494 明清滥伐森林对海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摘要]历史上的海河流域山区曾经草深林密。明中叶以后,北京城的营建、烧炭、冶炼、战争破坏、滥建寺庙塔观及毁林开荒等,致使这里的森林资源遭到毁灭性破坏。不仅累积了沉重的环境代价,而且导致了严重的生态问题。

[关键词]明清;海河流域;森林破坏;环境变迁

海河流域地处京畿要地,是中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和经济发达地区,区内有北京、天津以及石家庄等26座大中城市,地位特殊而重要。历史上这里曾有着草木畅茂、禽兽繁殖、水源丰沛、气候调匀的生态环境。自明中叶以后,由于自然气候的变异和人为破坏,造成了日益严重的生态问题。本文试图从生态历史学角度说明,人为破坏山区森林对海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巨大影响,从地域生态的历史变化揭示生态环境变迁的规律,以期对海河流域生态环境建设、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所借鉴。

自古以来,海河流域的太行山、燕山就以林木资源丰富享有盛名,历史上虽然屡经破坏,但直到明初,这里仍有大面积森林覆盖。马文升在《为禁伐边山林木以资保障事疏》中述及明成化(1465—1487年)以前森林的分布状况:“自偏头、雁门、紫荆,历居庸、潮河川、喜峰口,直至山海关一带,延袤数千余里,山势高险,林木茂密,人马不通”(卷63)。说明直到成化年,恒山、太行山北段以至燕山山脉,仍有着丰富的森林资源。文献中记述各山脉不同地段的森林也复不少。

丘浚在《守边议》中记述恒山山区之蔚州(今蔚县)、浑源,说:“浑、蔚等州,高山峻岭,蹊径狭隘,林木茂密”(卷73),是明初以来阻遇蒙古内犯的天然屏障。蔚州所属美峪口、九宫口、五龙山等处,皆山险林深,盛产成材大木。蔚州以南接太行山北段(包括北京西山),明初森林分布也很多,张鸣凤《西迁注》中说,这里“林麓苍黝,溪涧镂错,内中物产甚饶”(P165)。

北京西山以南,紫荆关左近之易州(今易县)、涞水、满城等地山区,是易州柴炭山厂的所在地,各种林木尤其是栎树等杂木相当丰饶。紫荆关而外,广昌(今涞源县)与灵丘也是“山谷幽邃,林木茂密”(卷92)。自紫荆关迤逦而南,历倒马、龙泉等关以至灵寿、平山,山林蓊郁,蔚为大观。灵寿、平山曾一度为工部柴炭山厂的厂地。其东真定府治真定城(今正定县),明代设有竹木税课厂,专门抽分木材交易的商税,经过这里的商木均贩自平山、灵寿以至山西五台。太行山南段,井陉县的苍岩山“峰峦叠翠,高出云表”,百华山“林壑深邃,石磴崎岖”;赞皇县的十八盘岭“山势嵯峨,林木郁茂”(卷14《直隶五》)。

燕山山区,西段隆庆(今延庆县)、永宁(今属延庆)地方,自金元以来就有“松林数百里”之说。由于这里林深树茂,车骑都不方便,“中有间道,骑行(只)可一人”(卷218《书直隶三关图后》)。怀柔的黄花镇、红螺山,“二百年来,松楸茂密,足为藩蔽”(卷7《关镇杂记》),明永乐(1403—1424年)时曾为宫中用柴主要的取给场地。密云之雾灵山(今属兴隆县),“山之左右,峰峦攒列,深松茂柏,内地之民多取材焉”(卷11《直隶二》)。元朝、明初曾在这里设伐木官,进行大规模的采伐。宣德九年(1434年),明政府招募商人中盐输粮密云黑峪口仓,以接济集聚这里的采木军夫及工匠的月支口粮(卷110)。由雾灵山而东,历古北、喜峰等口以至山海关,山峦层叠,其山之北“松林数百里”,“其山之南,则五谷、良材、良木,无所不有”(卷10《直隶一》)。明永乐初,建遵化铁冶厂,“采樵烧炭,则蓟州(今蓟县)、遵化、丰润、玉田、滦州、迁安”(卷82《食货记》),说明这些地方林木茂盛,足可供当时铁厂的燃料需用。所有这些虽是不系统的记载,但也足以反映明初海河流域山林的面貌,说明海河流域山区仍然保持着较好的森林环境,生长着大片的森林。

明中叶以后,海河流域山林遭到毁灭性的破坏。虽然前后原因互异,但由此造成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元、明、清建都北京,皇城的大规模建设也是破坏山林的重要原因。自永乐改建北京,宫殿、皇陵及王府官邸等工程次第兴建,工程浩繁,耗资巨万。营建工程所用木材,固然多采之四川、湖广、江浙南方诸省,但取给太行、恒山林区的成材大木也所在不少。如正统初修正阳门城楼,就曾发数千军卒,“令于蔚州、保安(今涿鹿县)等处山厂采木,编筏自浑河运至贮小屯厂”(卷43)。嘉靖中修建朝门午楼,又下令于“山西、真定采松木”(卷190)。成化以后,京城风俗日奢,官民之家争起第宅,引起材木价格上涨,拥有大宗资本的木商一时应运而生,“大同、宣府规利之徒,官员之家,专贩筏木”,以牟取暴利。这些木商“往往雇觅彼处军民,纠众人山,将应禁树木任意割伐”,然后运贩京城,“一年之间, 岂止百十余万”(卷63《为禁伐边山林木以资保障事疏》)。五台山在明代是林木茂盛的风景胜地,永乐之后,人山伐木者“千百成群,蔽山罗野,斧斤为雨,喊声震山”,“川木既尽,又入谷中”,致使五台山林木也被“砍伐殆尽,所存百之一耳”(卷5《侍郎高胡二君禁砍伐传》)。到万历年间,五台山已是一片秃山光岭了。继官方采伐之后,又经过私人的采伐、盗伐,凡是交通比较方便的地方,山林基本上扫荡一空。

明清为供应内廷柴炭使太行山森林遭到了摧毁性破坏。烧炭是供应内府及民间生活的需用,无须巨木,也不择树类,但采伐数量巨大,范围主要在北京附近山区,故地处京畿之地的海河流域山区林木首被其难。永乐定都北京后,皇家所用的柴炭初“则于白羊口(明属昌平州)、黄花镇、红螺山(均属今怀柔县)等处采办”(卷72《职官志》)。宣德四年置易州山厂,“专烧薪炭供应内府”。到景泰元年,因易州山厂“取用已久,材木既尽,乃命移厂于真定府平山、灵寿等处采之”(卷188)。景泰七年,“仍移山场于易州”。山厂初建时所出柴炭数额,史书没有留下记录,据《明会典》卷二○五记载:天顺八年岁办柴炭430余万斤,成化元年650余万斤,三年增至1740余万斤。成化三年的岁办数额,等于天顺八年的4倍。此后岁办数额虽无系统记载,但总趋势有增无减是肯定的。如成化二十年时,惜薪司柴炭岁例2400万斤,光禄寺1300余万斤,合计达到了3700万斤。山厂岁纳柴炭年增一年,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宫中内监的不断增加。明代初期,内监数目还不多,成化年间已增至一万余人,及至明亡时,“宫女至九千人,内监至十万人”,人愈众用柴益多,故“宫中用马口柴、红螺炭,以数千万斤计”(卷39《国用一》)。除岁办之外,每逢营建宫室或其他工程,临时性的派办也复不少。岁办之外有派办,岁办、派办之外更有加耗,因此,每年上解的柴炭要多达上亿斤(p66)。据研究,易州山厂每年上解木炭需用木材10—12万立方米,消耗森林1300—1600公顷(p16)。自永乐迁都北京至明亡的223年中,仅宫中总计要烧掉2200—2700万立方米木材,消耗森林29—36万公顷。如果将其他衙门和北京城内的军营、寺庙以及贫民百姓所消耗的木材、木炭都计算在内,那简直就是天文数字了。难怪为了满足皇家的需要,“民之执兹役者,岁亿万计”。明代在台基厂只是抬运木柴的人,就有三千之多(卷205《工部》)。“第山之生材有限,而民之采取无穷,山麓既尽,取之危崖,危崖既尽,取之虎穴矣”(卷2《舆地·物产》)。由于过度的采伐,以致太行山林木“日稀”。至清代,宫廷所用炭材不得不“取之口外地区了”。于此可见,明代烧制木炭对太行山森林破坏的严重程度。

明清时期,由于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手工业生产的空前发展,各种以木材为燃料的手工业生产部门,如冶铁、冶铜、砖瓦等对木材的需求极度增长,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时代。以冶铁为例,明代的铁厂都设在森林资源丰富的山区,“炭必近老林,故铁厂恒开老林之旁,如老林渐次开空,则虽有矿石不能煽出,亦无用矣。”(卷9《山货》)铁厂歇业之日,即山林伐光之时。沿太行山的磁州(今磁县)、武安、涉县以至燕山山区的遵化、迁安、卢龙都有较发达的矿冶业。如遵化铁冶厂,始建于永乐元年,停于万历九年,共存在178年。遵化铁冶厂冶炼各种生熟钢铁,全部以柴炭为燃料,以正德年计算,铁厂生产的生熟钢铁岁共出75万余斤,耗费的柴炭燃料则达数百万斤。这种以大量木炭为燃料的能源消费方式,使得蓟州、遵化、丰润、玉田、滦州、迁安等州、县的山厂林木几乎告罄,“彼时林木茂盛,柴炭易办,经今建置一百余年,山场树木砍伐尽绝,以致今柴炭价贵”(补遗卷2《遵化厂夫料奏》)。柴炭来源枯竭,最后不得不于万历九年决定停止冶炼,将铁厂与山场一体关闭。其他手工业如京师制琉璃、黑窑厂制造砖瓦,皆用柴炭烧制,也消耗了大量柴木。

自明朝建立起,即与北方少数民族的战争连年不断,战争砍伐、焚毁了大量的林木。明英宗天顺年间,锦衣卫指挥佥事王瑛上言八事,其一是“御边莫善于烧荒,使胡马无水草可恃,积粮莫善于屯田。”(卷25)明英宗采纳了“烧荒”之策。所谓烧荒就是焚毁有碍了望而有利于敌兵潜伏的山林野草。为确保边塞安全,明朝九边守将经常派遣丁壮,深入蒙古游牧之地捣巢、烧荒。如在古北口塞外,“弘治中,守臣杨友、张琼因烧荒掩杀无辜,边衅遂起。”(卷232《九边总论·蓟州镇》)“近边诸地,经明嘉靖时胡守中斩伐,辽、元以来,古树略尽。”(卷93《物产三》)万历九年七月,兵部令“蓟、辽二镇候草木林槁之时……务使焚烧尽绝,一免贼马驻牧,一便官军了”,将烧过地方“草木多寡,遵例奏报,以凭稽考”(卷114),兵部按焚烧多寡论功考核。为防御蒙古铁骑,明朝还二十多次修筑长城,仅蓟州镇长城,“东至山海,西抵居庸,沿袤二千三百七十余里。”(卷304《修边》)当时数十万服劳役的军士、民夫都住在长城沿线,他们盖窝棚、搭马架,饮食、烧水,烧砖、烧石灰,取暖、扎木架修敌楼,势必砍伐不计其数的树木。

毁林开荒对森林的破坏更为严重和彻底。明政府对边山紧要地方虽有严禁樵采之令,但却没有开山辟地营田之禁,所以豪官权势之家往往乘机滥伐林木,垦荒辟地设立私庄。此种情况以山西雁门、宁武、偏头等关最为重要,但“此弊不独山西三关为然,紫荆、倒马、居庸、龙泉等关亦有之”(卷123)。此外,官军商民贩木取利,乱砍滥伐的现象也很严重。明宣德九年,行在工部尚书吴中奏:“蔚州美峪、九龙口、五福山等处俱产材木,宜长养以资国用。今军民擅自采伐,亦乞禁止。”但是明宣宗以“山林川泽之利,古之与民共之”(卷111)为由,竟驳回了吴中的奏请,放任采伐,致使蔚州、保安州及保安卫一带山林,滥采的现象一直不得禁止。直到隆庆时,“民间樵采垦种,有司(仍)不能禁止”(卷33)。其长期所遭破坏情势可想而知。

入清以后,由于边疆的变化,以前的森林在防御上已无必要,故官方的管理进一步减弱,加以农业生产进一步发展、人口增加、平原地区旗地扩充,加速了对山区的垦殖。又因甘薯、土豆等适宜山地种植的作物的传入,使山区人口、村落迅速发展。据河北省地名普查表明,位于太行山区的曲阳、阜平、鹿泉、井陉、涉县、武安等县(市),有9%~18%的村落形成于清代。山区村落数比明代增加14%左右。人口、耕地数量随之增加。如获鹿(今鹿泉),明嘉靖时户2158,口26091,到清光绪时户31846,口176021。耕地由万历时962.5顷增至道光时的1747.1顷(卷4《籍赋》)。耕地面积的增加,无疑是以原始植被带缩小为代价的。大规模的毁林开荒对森林植被的破坏程度远远超过了对森林的滥采滥伐。

长期过量、掠夺性地采伐,使海河流域山区森林日渐枯竭。研究表明,隋唐时期,太行山森林覆盖率在50%;元明之际已由30%降至15%以下;清代由15%降至5%左右,民国再降至5%以下(p60)。不少地方岩石裸露,寸草不生。

森林是陆地上最大的生态系统,森林在涵养水源、防风固沙、保持水土、调节气候、维持生态平衡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是自然界物质和能量交换的最重要的枢纽。森林是水的保护神。江河上游良好的植被就像巨大的水库,可以调节江河径流、削减洪峰。据研究,森林对洪峰的最大削减量可达到50%,林地在一次连续降雨中可蓄积70毫米~270毫米的降水。滥伐森林,意味着破坏生态平衡、水土流失,其后果是灾害频仍。

河川水文状况恶化。破坏森林就破坏了水源涵养条件,必然导致河川水文状况恶化,水源锐减,泥沙日益增多,水位暴涨暴落,河道迁徙靡常。如永定河,因河水清澈见底,汉魏时期有“清泉河”之美称。自有明确文字记载到公元936年的二三千年间,很少有泛滥改道的记载。相反,它不仅灌溉之利绵延相继,而且还给人们带来航运之便。辽金时期,由于上游大片森林的破坏,森林的破坏速度超过了它自然更新的能力,原先地表的枯枝落叶层和分解完全的腐植层受到冲刷,“清泉河”水逐渐变黑。“呼黑为卢”,卢沟河由此得名。随着太行山森林的破坏,水土流失的加重,河水变浑,挟带大量泥沙,元代改名“浑河”,又名“小黄河”。元代大都城的兴建,加剧了太行山森林的破坏,浑河的改道泛滥更加频繁,河床改动无有定时,河流被更名为“无定河”。康熙时,在卢沟桥以下的河道筑起了较大的堤坝,康熙帝将无定河钦定赐名为“永定河”,希望横行难驯的无定河从此安定下来。但是,由于森林破坏和水土流失加剧,河床不几年就因泥沙淤积而日益变浅,洪水又漫出了新筑的河堤,决口泛滥,河道迁徙无常。永定河在辽代,平均94年泛决一次,金代22年,元代约7年,明代约13年,到清代3.5年就泛决一次。从1912—1939年,永定河卢沟桥以下河道,漫决达14次,其中有两次洪水涌入北京城。近几百年来,为了治理永定河,耗费了无数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终因没有把握住森林破坏这一重新调节和分配地表水分循环的机制,以致收效不彰。新中国成立后,在永定河上中游修建了官厅水库,对调节洪峰流量、补给灌溉用水作用很大,它使下游地区基本上从洪水威胁下解脱出来。但是,由于流域内宜林荒山的绿化工作滞后,永定河绝大部分地区的水土流失仍然严重,致使新建水库面临淤塞的危险。1965年以来,永定河连续断流,已经面目全非了。海河流域其他河流的水文状况也严重恶化了。20世纪50年代,南运河、卫运河、子牙河、大清河、蓟运河等河道常年有水,是盛极一时的航运黄金水道,通航里程达3500公里。自60年代以来,海河流域中下游河道失去了有源之水,相继枯竭断流,4000多公里平原河道基本全部成为季节河流。

水旱灾害频仍。明清森林遭到毁灭性破坏后,海河流域的“森林水库”消失,失去了涵蓄雨水和调节流量的作用,加剧了洪水泛滥。明以前,海河流域上游山区森林密布,水灾次数少,灾害程度轻。明中叶以后,由于山林破坏日益加重,山林中枯枝败叶构成的海绵式的储水层消失,海河流域水灾逐渐增多。据统计,唐五代时期平均8.8年一次,宋辽金时期4年一次,元代1.3年一次,明代1.4年一次,清代1.03年一次,民国时期1.05年一次。水灾波及的范围,唐宋时期,最多时24个州县,元明时期增至四五十或六七十个州县,清朝和民国时期扩大到八九十甚至一百多个州县(P24)。统计资料说明,随着山林破坏的日益加剧,海河流域水灾频数愈来愈多,波及的范围愈来愈广,危害程度愈来愈烈。

海河流域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后,改变了气候和下垫面状况,降低了空气湿度,减少了成雨条件,从而导致旱灾的加剧。自西晋至元的1103年间,河北共发生旱灾71次,每百年平均6.4次。以后随着森林破坏日益严重,旱灾也日益加剧。明代平均25次,清朝41次,民国时期51.4次(p3)。这说明,旱灾频率与森林植被破坏程度是成正比的,森林植被破坏越严重,旱灾的频率越大。

淀泊淤塞。历史上,海河流域平原的淀、泊、泽、渊、陂、塘星罗棋布。明中叶以后,随着太行山森林破坏引起的水土流失的加剧,众多淀泊几乎全部淤为平陆。如在今白洋淀、文安洼一带,《水经注》明确记载的淀泊就有大渥淀、小渥淀、范阳陂、狐狸淀、大浦淀、阳城淀、小泥淀、大泥淀等。北宋初年,为防止契丹骑兵南突,宋朝利用今白洋淀、文安洼一带地势低洼、淀泊河渠密集的特点,潴水为塞,苦心修建了一道“塘泺”防线。沈括《梦溪笔谈》记其规模:“自保州西北沈远泺,东尽沧州泥沽海口,几八百里,悉为潴潦,阔者有及六十里者,至今倚为藩篱”。当时分布在塘泺地区的淀泊有30多个,后因黄河三次北决,流经平原中部夺御河人海,侵犯塘泺,前后60余年,“浊水所经,即为平陆”(卷92《河渠志》)。此外,导入塘泺的“漳水、滹沱、涿水、桑干之类,悉是浊流”,自然也带来大量的泥沙。所以自宋徽宗以后,塘泺“淤淀乾涸”。但至明中叶,北宋时代的界河,因永定河南徙带来大量泥沙而淤平,附近的地表径流遂汇集于界河南侧的塘泺淀泊地带,又形成许多新的淀泊,且具有一定规模。如地跨任丘、新安、高阳三县境的白洋淀,周回60里;霸州境内的高桥淀,周回达400里;武清县南境的三角淀,周回也达200余里;任丘县的五官淀,也是众流所归,其东与武清县三角淀相接。嘉靖年间,雄县境内即有淀泊29处,其中最大的是矛儿湾,下达直沽,周百余里。明代平原中部的这些湖淀被称为东西二淀。东淀“延袤霸州、文安、大城、武清、东安、静海之境,东西盖亘百六十余里,南北二三十里及六七里不等,为七十二清河之所汇潴。永定河自西北来,子牙河自西南来咸人之。”“西淀跨雄、新数邑之境,既广且深,西北诸山之水皆汇焉。”(卷2《直隶河道事宜》)自清康熙以后,由于含有大量泥沙的永定河水的引入,东淀湖群相继淤垫,“尽变桑田”(卷2《治河蠡测》)。以三角淀为例,该淀是东淀的主要容水淀泊,嘉庆《大清一统志》上有“按古时,惟三角淀最大,又当西沽之上,故诸水皆会于此,今渐淤而小”(《顺天府》),到清末,三角淀“已淤成平陆”。其余各淀也“大半淤塞”。“或仅存浅濑,或竟变桑田”(卷2《文安河堤事宜》)。最近几十年,东淀湖群已淤为文安洼。

西淀也日渐淤浅。西淀系统中,白洋淀最为著名,它承接潴龙、唐、清水、府、漕、瀑、萍等河水,俗称“九河下梢”。这些流经太行山的河流由于森林破坏和水土流失的加剧,使白洋淀在弘治年间即受到严重淤积,至清代,各河“入淀时,水宽行缓,泥沙下沉,动辄淤塞尾闾”(《方舆志》)。整个白洋淀的淤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在20世纪50年代上游山区水库未建成以前,唐河、潴龙河的入淀泥沙量年均达370万立方米(P21)。根据1981年水利部海河委员会的调查,从清顺治元年至光绪七年(1650—1881年),由于泥沙淤积,淀区面积缩小了9/10。就白洋淀的淤积速度而言,尽管以前的速度无法估计,但在1924—1966年的42年间,白洋淀的总容积减少了32.25亿立方米(p77)。白洋淀自60年代以来出现7次干淀,干淀时间最长的一次是1984—1988年连续五年。

在海河平原南部,先秦汉唐时代以大陆泽为代表的湖淀群,也大多淤平消失。作为“地球之肾”,淀泊被淤平堙没,淀水干涸,湖区面积不断缩小,大大降低了其调节气候、调蓄洪水、净化水体、提供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和作为生物基因库的功能。

综上所述,明清以来,由于北京城的营建、烧炭、冶炼、战争破坏及毁林开荒等,使海河流域山区森林资源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导致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尤其是表现在水土流失加剧、河川水文状况恶化、水旱灾害频仍、平原上淀泊淤平或缩小等方面。这是大自然对滥伐森林,破坏环境的无情惩罚。森林作为陆地上最庞大最复杂的生态系统,对区域环境有着较大较深的影响。因此,在区域经济开发过程中,对环境的开发要适度,要注重协调人与环境的关系,如果不注意保护珍贵的森林资源,就会破坏区域生态平衡,导致严重的生态问题。这是明清以来滥砍滥伐森林留下的历史教训。 [参考文献]

陈子龙,等.明经世文编[C].北京:中华书局,1962.

张岗.河北通史:明朝卷[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0.

张萱.西园闻见录[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M].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铅印版.

蒋一葵.长安客话[M].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2.

明宣宗实录[Z].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

傅维鳞.明书[M].北京:中华书局,1985.

明英宗实录[Z].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

徐溥.明会典[M].台湾: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出版年代不详).

清凉山志[M].民国22年(1933)刻本.

清朝文献通考[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

张岗.明代易州柴炭山场及其对山林的破坏[J].河北学刊,1985(3).

河北省志·林业志[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

[光绪]唐县志[M].清光绪四年(1878)刊本.

严如熠.三省边防备览[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谈迁.国榷[M].北京:中华书局,1958.

[乾隆]热河志[M].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刻本.

明神宗实录[Z].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

明武宗实录[Z].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

明穆宗实录[Z].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

获鹿县志[M].清光绪七年(1881)刊本.

[民国]林县志[M].民国21年(1932)石印本.

翟旺.太行山系森林与生态简史[M].太原: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1994.

于希贤.森林破坏与永定河的变迁[N].光明日报,1982-04-02.

刘洪升.唐宋以来海河流域水灾频繁原因分析[J].河北大学学报,2002(1).

河北省水利厅.河北省水旱灾害[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1998.

脱脱,等.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7.

陈仪.直隶河渠志[M].台湾: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

陈仪.陈学士文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5.

大清一统志[M].台湾商务印书馆有限公司,1986.

文安县志[M].民国11年(1922)刻本.

任丘市水利志[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1993.

保定地区水利志[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

这样子就可以咯!

中国城市化问题的要素集成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