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后果并不严重,但为了保险起见当地的居民需要转移。
事情经过当地时间19日,东京高等法院二审裁定日本政府应该对福岛核事故负责,需向因核事故而离乡避难的灾民提供赔偿。
据日本《朝日新闻》19日报道,福岛核事故发生后,大批当地居民被迫离开家乡避难,其中45名在千叶县避难的灾民在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赔偿28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7亿元)。
千叶县地方法院一审裁决东京电力公司应该对福岛核事故负责,需赔偿3.8亿日元,但否认日本政府应对事故负责。但在19日的二审裁决中,主审法官裁定两者均有责任。报道称,日本国内约有30起针对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的诉讼,日本最高法院有可能对类似案件作出统一指示。
核事故防灾措施在核电厂发生放射性物质外泄事故时,可能有一些放射性物质出现在空气中,弥漫于核电厂附近。这些放射性微尘和气体被吸入体内或落在人们身上可能造成一定的危害。核电厂周围的居民在听到事故警报后应该:
1、尽快进入室内,在室外停留的时间越长,吸入和落到身上的放射性物质越多。
2、选择最好的隐蔽地点。四处漏风的棚屋是不起作用的。要选择密闭性比较好的房屋,如有地下室,到地下室去更好。进入室内首先要关闭门窗,并且人不要停留在门窗附近。
3、用湿口罩、毛巾、衣服等掩住口鼻。这样可以挡住大部分可能进入体内的放射性微尘。
4、打开有线广播、收音机、电视机(调到本地台),尽早了解事故情况和当地政府的指示,当地政府可能会发放预防药物。预防药物服用的时间和剂量,一定要遵照说明。当地政府可能对饮水、食品提出一些限制,如不要饮用露天水源中的水,不要吃当地菜园里生长的蔬菜等,这些限制是必须遵守的。
5、撤离是高一级的防护措施。如政府通知撤离,居民应做好暂离家的准备,根据当地政府工作人员的要求,携带最低数量的必要用品,到规定的集合地待命,然后有秩序、有组织地撤到指定地点。
6、保持镇定,服从指挥,不听信小道消息和谣言。
7、接到服用碘片的命令时,遵照说明,按量服用。
8、如果检测到身体已被放射性污染,听从专业人员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