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有何区别呢?作为非专业人士来说,可能对此并不是很了解。不过别急,下面就让我来为大家简单介绍下。
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有何区别
1、计算时间不同
保修期的开始日期由住户工程师发放工程竣工证书当天算起。
缺陷责任期由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当天起算。因为发包者因素造成工程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者递交竣(交)工验收报告九十天后,工程自主进入缺陷责任期。
2、保修期限不同
保修国务院的《条例》第40条规定:“在正常利用情况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是:
(1)基本设备工程、房子地基基本工程以及主体构造工程,为设计文件规范的此工程的合理利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需求的卫生间、房间以及外墙的防渗漏,为五年。
(3)供冷热系统,为两个采暖期和供冷期。
(4)电气管、给排水管、设施安置以及装修工程,为两年。
缺陷责任期通常有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以发承包双方在合约管理里规定。
3、法律依据不同
保修期遵照的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缺陷责任期遵照的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4、有无保证金
缺陷责任期有预留质量保证金,而保修期却没有。
保修金的退回时间,是从缺陷责任期届满后的十四天内承包公司提出退回剩下的保修金。
编辑总结:看完以上介绍,相信大家对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有何区别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如需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后续将为大家呈现更多的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