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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事业单位

机构改革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如何改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三类事业单位相应都有各自的改革趋向,什么承担行政职能的转行政,生产经营的转企业之类的话,就不啰嗦了。小公重点分析一下近期各省市公布的机构改革方案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一些新趋势。

1、在单位数量上,事业单位撤并整合数量减少是必然。从目前公布的各省市方案来看,大致减少的比例是省市20%,县区10%。像辽宁这样力度比较大的省,更是一次性将省直659家职能相近的事业单位,撤并整合成65家。如新成立的辽宁省信息中心,就整合了30多家不同省直部门的信息中心。随着省级部门机构改革方案的陆续公布,各地市及县区的机构改革也将陆续展开,可以预见的是,事业单位的减少不可避免。

2、在单位性质上,行政类事业单位铁定消失。根除“事业局”是本次机构改革的一个重点。所谓的“事业局”是指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这是事业单位改革和历次机构改革想解决而未解决的“老大难”问题。事业单位的主业主责是公益服务,附加了额外的行政职能,不仅造成政事不分、行政职能体外循环、管理不规范,也增加了制度成本。这次机构改革,各省市均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严格按照中央要求改革到位,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确需转机构的综合设置。今后,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3、在单位职责上,执法类事业单位将被清理。原执法类事业单位大多是参公单位,本次机构改革,各省把综合执法改革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统筹推进,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集中改革执法类事业单位。今后,除中央规定的外,省级不设专门的执法队伍,行政执法职能主要由市县两级承担。省级现有执法队伍逐步清理消化。待中央下发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后,研究制定省级实施意见。

综合来看,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大方向是合并、精简、裁撤,优化职能。随着机构的减少和编制的精简,以后想进事业单位将会越来越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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