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核准管理办法是
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目标的核准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时核准制度的投资项目范围和项目标准,机关的核准权限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标》以下简称核准目标确定
第三条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申报取得依法应当附具的有关文件后,按照规定报送项目核准机关
项目核准机关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应当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供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依法进行审查,作出是否雨核准的决定,并加强监督管理
项目核准机关及时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增减核准审查条件,不得超出办理的实现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项目核准机关应当依法核准过程,核准结果予以公开
项目核准机关应建立项目管理在线运行系统实现何种过程和结果的可查询,可监督
外商投资和环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办法另行制定,其他各类企业由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项目,按本办法执行
项目单位应当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一式五份
项目申请报告应当主要包括单位情况,拟建项目情况,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经济和社会影响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