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互联网发布造谣言论的,根据情节轻重不同,需要接受处罚不同。如果行为人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的,需要接受行政处罚:行为人可能会被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同时可能会被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行为人在不构成犯罪的前提下,造谣的情节轻微的,就可能会被判处5日以下拘留,又或者是5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行为人造谣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需要接受刑事处罚,具体需要接受什么程度的处罚,要看行为人触犯什么罪名。一般来说,行为人通过互联网发布造谣言论,可能触犯以下罪名:1、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此时行为人最轻会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又或者是拘役,同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金。行为人也可能会被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金;2、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此时,行为人最轻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又或者是管制;3、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此时,行为人会被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又或者是拘役,同时处以或者单处罚金;4、侮辱罪。此时,行为人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一条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二十一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