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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各申请人:请认真阅读本通知,根据要求备齐备好各认定材料,确保现场确认“最多跑一次”。
根据国家《〈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我局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现就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首要条件
1.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本区。
2.合格学历证书。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从教育部考试中心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证明也适用)。
5.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以上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舟山教育学院网站《在线办事—办事指南》(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指南>。
二、网上报名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网上申报并现场确认,不进行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
网报时间:9月11日--10月8日工作日的工作时间自行网上报名,报名后需在10月8日至10月10日工作时间到现场确认。
三、报名方式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员网报入口”(红色入口)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信息。
2.填写“身份信息”,如果您不知道统考合格证编号,请登录从“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3.选择“认定机构”,舟山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我局负责全区“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因此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请选择“舟山市教育局”,其他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请选择“普陀区教育局”。
4.选择“确认点”,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本区的申请者,不管申请何种教师资格,“确认点”都请选择“普陀区教育局”。
5.填写“申请材料”,页面分为三个部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登录信息(必须牢记);申请人填写信息。其中申请照片选择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头饰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请确保此电子照片与加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建议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
6.在申请人将全部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后,可以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成功后,在网报时间结束之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请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7.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在现场确认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提交认定机构。在申请人登录后(“国考”红色入口),点击页面右侧的“打印申请材料”,可以在页面的预览窗口内看到申请表样式,系统默认选择的是A4版式。点击预览窗口右上角的“打印”按钮,则打印所有页面。之后请将该表4张A4纸按顺序翻印成1张A3纸格式,正反面复印一式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