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1985年主席令第三十二号)第五条: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
(1)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2)出国留学的开学日期临近的;
(3)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4)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签发普通护照: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
除提交申请签发普通护照的材料外,还需提交相应材料。
如果材料经鉴定有用,则:
1、加急办理普通护照:5个工作日;
2、其他:15日内,经负责人批准可延长至30日。
说白了就是你得拿点东西证明你这确实是急着用,而且人家批准了,觉得你这个真的需要加急,才会给你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