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曼婷(醋酸甲地孕酮分散片)
性状:本品为白色片。
适应症:主要用于治疗晚期乳腺癌和晚期子宫内膜癌,对肾癌、前列腺癌和卵巢癌也有一定疗效。并可改善晚期肿瘤患者的食欲和恶病质。
用法用量:一般剂量:每次160 mg,口服,每日1次。
高剂量:每次160 mg,口服,每日2~4次。
成份:醋酸甲地孕酮
药理毒理:本品为半合成孕激素衍生物,对激素依赖性肿瘤有一定抑制作用。其作用机理与甲孕酮相同,可能是通过对垂体促性腺激素分泌的影响,控制卵巢滤泡的发育及生长,从而减少雌激素的产生。
作用于雌激素受体,阻止其合成和重新利用,干扰其与雌激素的结合,抑制瘤细胞生长。
此外,还可拮抗糖皮质激素受体,干扰类固醇激素受体与细胞生长分化相关的调节蛋白间的相互作用。
不良反应:与其它孕酮类药物相似,但一般较轻。体重增加为本品常见不良反应,是由于体内脂肪和体细胞体积增加所致,而不一定伴有液体潴留。对于晚期癌症恶病质及体重下降患者,这种副作用常常是有益的。
血栓栓塞现象罕见报道,包括血栓性静脉炎及肺动脉栓塞。其它反应可引起乳房疼、溢乳、阴道流血、月经失调、脸潮红。也有肾上腺皮质醇作用,满月脸、高血压、高血糖。子宫出血发生率为1~2%。偶见恶心及呕吐,罕见呼吸困难、心衰、皮疹等反应。
禁忌: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伴有严重血栓性静脉炎、血栓栓塞性疾病、严重肝功能损害和因骨转移产生的高钙血症患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注意事项:对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应进行常规的密切监测,对未控制的糖尿病及高血压患者需小心使用。不主张用于乳腺癌的术后辅助治疗。禁用于妊娠诊断试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由于在妊娠起首四个月内,应用孕酮类药物对胎儿有潜在性伤害,故不推荐使用本药物。本品对新生儿具有潜在的毒害作用,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
规格: 160mg
贮藏:遮光、密封保存。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807
生产厂家:常州华生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