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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00 要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所规定的职业病防治法,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01 职业病目录: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1、中暑 (长期在39℃以上的高温环境下工作造成)

2、减压病 (由于在深水中潜水造成血液中氮气释出造成的)

3、高原病

4、航空病

5、手臂振动病

02 职业病目录: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1、炭疽

2、森林脑炎

3、布氏杆菌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