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邀请。
非常抱歉,这个问题我不是很清楚。
说下我自己的理看法吧:现在不是法定节假日,三倍工资是不现实的,应该是按照正常上班、和平常一样计算工资。
你好,针对这个问题,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之前印发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有给出答案。
这个文件全文主要讲了4条,其中2条是与疫情期间企业/个人工资相关的。主要如下图:
以上两条规定,可以总结为如下3点:
1.疫情期间,如果个人因被感染治疗或被隔离而无法上班,企业应当支付在员工在此期间的正常工资,并且不得以此为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企业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可以采取一系列降低成本的措施,前提是先与员工协商一致,目的是尽量不裁员及减少裁员。
3.企业短期停工,需支付员工正常工资;如停工时间较长,无论员工是否提供劳动,均需发放部分工资。
以上信息希望有帮助。
没上班,谁给你钱,企业不是慈善家,这样的疫情谁也没办法,想想就好了企业也不容易的
感谢激请,陕西西安疫情期间,企业工资怎么算。我算可以根据劳动法,根据实际情况釆取相应的措施,大敌当前,疫情还没有控制得住,工资重要还是命重要,只要不断粮食,不饿死,都好协商,很多人都投钱投力共同面对传染病,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通过各种渠道得知,这次温疫,许多少人都感染了,有的经抢救无效还死了,有年轻的,也有年老的,有男,也有女,最怕这种病,看不见摸不着的,来时无声无息,又最要命,象慢性毒药一样还有十四天的潜伏期,才发病,席卷范围又广,武汉是重灾区,陆续漫诞,防不胜防,口罩都供不应求。
举国上下都响应国家的号招,疫情期间,企业的工资发放,国家会作出妥善的安排。
这就是我对这次疫情的看法,希望能帮助到你。
不知道,我还等着复工呢!只希望疫情麻溜的过去。让人们恢复平常的生活。
今天刚在网上看的,疫情期间员工不上班:有能力的企业要按工作日算工资,小企业可以实行调休制(等于先把以后能休的休了)。这是我理解的大概意思[捂脸]
2020年1月26日发布的《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规定: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各地政府如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7日发布《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规定:除了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等企
业外,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现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和劳动合同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就疫情期间工资(加班工资)、劳动时间、劳动合同和返工等事项提供如下法律意见,供各公司参考。
一、 关于延长春假期间的工资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于2020年1月26日发布的《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规定: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由于延长的春假并不属于《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因此如果在该延长春假期间上班的,并不适用法定节假日上班发300%的工资规定,但是该延长的假期相当于“休息日”,即相当于周末加班,公司应首先另行安排员工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则应按照200%的日工资标准向员工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在上述延长春假期间未上班的,属于带薪休假,应当支付工资,但是奖金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确定。
二、关于复工规定是否有强制性和复工期间(2月3日-9日)员工未上班的工资问题
1、 延长春假和各地政府复工规定具有强制性。
延长春假和各地政府复工时间规定是出于防疫的需要,如果违反,公司将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司提前复工导致员工感染的,公司应当赔偿员工损失如医疗费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公司提前复工导致疫情传播的,公司及公司主管人员(法定代表人和人资部门人员等)将承担刑事责任
2、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员工根据政府规定在复工前在家期间仍应当支付工资。但是奖金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确定
3、 复工期间(2月3日-9日)企业不得强制员工在家办
工。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隔离措施由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批准之后实施。因此公司无权对员工采取隔离措施,否则有侵犯员工人身权利之嫌。如果需要采取隔离措施,公司应当报告有关部门采取隔离措施。公司在复工期间(2月3日-9日)不能强制要求员工居家办公,否则即便支付了全薪也会存在被认定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风险”,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如果需要员工在家办公,应当征得员工同意。
但是,政府规定的复工时间(2月9日)满后,员工未被采取隔离和医学观察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居家办公。
4、复工期间,企业可以安排带薪年休假。
政府规定的复工时间前员工未上班,企业仍应当支付全薪,为了减少用工成本,建议公司安排员工带薪年休假。公司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属于公司法定义务,在疫情期间安排年休假,有利于减少公司用工成本。如何安排员工年休假属于公司自主经营权的范围,公司可以按照规章制度要求员工休年休假。
当然用人单位应当留存员工申请年休假或者公司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证据,如年休假申请单,通知单,消假单等。
三、 员工被采取了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期间的工
资仍应当支付。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41条规定,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因此复工前和隔离期间员工即使不上班仍视为正常出勤支付工资,但是奖金是否发放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确定。
员工结束隔离措施之后,需要继续在家休养的,休养期间待遇可按照病假工资标准支付。公司可以要求员工出具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休证明或者疫情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可以按照病假支付待遇(当地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80%)。无上述证明的,可以优先安排员工年休假、公司福利假期,或者可以申请事假。
四、复工时间2月9日后,公司为了防疫考虑需要员工延期返岗复工,相关处理问题
1、可引导员工请事假,事假期间是无薪的,事假期间社保正常缴纳,当然公司应注意保留员工申请事假的证据,如电子邮件,录音录像等。
2、可引导员工请病假。有些员工处于病毒感染恢复期,也可能身体不舒服而休病假,病假期间不得少于最低工资的80%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待遇。
3.可协商一致待岗。如部分员工未复工时间较长的,公司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安排职工待岗。公司应当经与职工协商后签订《待岗协议》或变更劳动合同,约定待岗期间的待遇发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70%执行。
五、员工因隔离、交通限制等防控措施,无法按时返回复工,相关劳动合同处理问题
1、不能按旷工处理且不能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因为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因为不是员工自身原因造成的,属于不可抗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公司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2、不能因此不录用。如果已经给员工发了offer明确了报到时间,公司不能因不及时到岗或者因疫情就通知不予录用了,否则有被要求赔偿的风险。公司如果仅仅因为疫情防控取消录用,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赔偿责任,但公司可以与录用员工协商变更入职日期,或给予适当补偿取消录用。
3、如果治疗或隔离期间劳动合同到期了,根据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公司不能直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应顺延至医疗期、隔离期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结束。
在合同到期之前,公司应当提前给员工发送《关于顺延劳动合同的通知》,避免出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违法终止的问题。
六、公司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相关工资问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减少用工成本。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稳岗补贴。
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一般为一个月)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浙江省生活费标准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企业工资,可以根据劳动法给予一些适当补偿,员工可以给予一定的工资,疫情期间大家都应该配合国家的安排,才是为国争光,因为有国才有家,假期时间可以安排后续适当调休政策。
1.被隔离的员工怎么办?
被隔离后不能上班,企业要正常支付报酬,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隔离结束后员工仍要治疗的,怎么办?
企业按病假标准支付工资。
3.企业经营困难,工资怎么发?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可以与员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合同支付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
“疫情期间工资在发放一个周期之内的企业必须全额支付工资,超出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之内,企业未安排相关工作或者继续让员工在家休息的,和员工协商支付不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资的80%作为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