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谷(穀)
①西汉置。属沛郡。因在谷水之阳得名。治今安徽固镇县西北。西晋废。隋开皇初复置。属徐州。唐显庆元年(656)并入蕲县。②本苦县,东晋咸康三年(337)改名。治今河南鹿邑县东。属陈郡。北魏、东魏属陈留郡。北齐废入武平县。隋开皇六年(586)复置,属亳州。大业中属谯郡。唐初属毫州。乾封元年(666)高宗幸谷阳县之濑乡,以玄元皇帝老子生于此,改为真源县。
县的字典解释 县 (縣) xiàn 中国省级以下的一种行政区划
匈奴语,指一种陶罐。汉书孟康注:“服匿如甖,小口大腹方底,用受酒酪。”在蒙古高原匈奴墓葬中出土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