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知识

大连妇产医院什么情况下要选择剖宫产?

大连妇产医院什么情况下要选择剖宫产?

大连百佳妇产医院带您了解什么情况下要选择剖宫产?

1.胎儿窘迫

大连百佳妇产医院专家指大部分胎儿窘迫可以通过胎儿监护仪看到胎儿心跳不好,或者超声显示胎儿血流有不良变化。

如果经医生紧急处理后仍无好转,应进行剖宫产手术,快速取出胎儿,防止危及生命。

2.延迟分娩

大连百佳妇产医院专家指延期分娩是指产程延长,在产科有明确的定义和分类。

通常情况下,宫颈扩张的时间因人而异,但初产妇的宫颈扩张时间平均比经产妇长,为14~16小时。超过20个小时称为产程拖延。

这种情况下,产妇的日子很不好过,因为疼痛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所以要改成剖宫产,这意味着产前的疼痛和术后的疼痛都要经历,她已经经历了两次。

3.骨盆狭窄或胎头和盆腔不对称

大连百佳妇产医院专家指如果产妇有骨盆结构异常,如小儿麻痹症、骨盆骨折史、过于娇小或矮小,由于骨盆出口异常不能使胎儿顺利通过,应采用剖宫产。

4.胎位异常。

大连百佳妇产医院专家指初产妇胎位不正时,以剖宫产为宜。

一般来说,如果初产妇在足月时已经确认胎位不正,可以提前安排剖宫产的时间;但如果阵痛发作后发现胎位不正,可能会直接安排急诊手术。但如果臀位不正,产妇愿意经阴道分娩,仍可采用各种助产方法。

但臀位阴道分娩仍有较高的风险,需要与主治医师讨论其利弊后才能实施。

5.多胞胎

大连百佳妇产医院专家指在母亲怀的是双胞胎,胎位正常的情况下,可以尝试自然分娩,但在三胞胎以上的情况下,建议优先选择剖宫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