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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十八岁少年少女读的初恋爱情故

适合十八岁少年少女读的初恋爱情故

有些爱恋,正是因为年少而美好,正式因为心动而刻骨铭心。 今天小编在这分享一些事给大家,欢迎大家阅读!

1.初恋,生命中飞过的蝴蝶

初恋,始终是每个人一生中最难忘记的,他象一枚青涩的果实,迎着早春的第一缕阳光,结在初绽新芽的枝头上,让你在一生中的每一次回眸,都能看见他那么孤独的傲立着,不染一丝尘埃的洁净,他不一定是最美的,但是却永远残留着阳光的芳香,他是一个无花的果,一枚无因的朵,但你不会去追究他是否过错,有的,只是深深的记忆和怀念。

说到初恋,首先就想起了我收到的第一封情书,准确地说,我不知道将其冠之于情书之名是不是有些小题大做,因为他来得太突然,且发生在了不相适宜的季节。

那年我刚读初三,14岁吧,属于懵懵懂懂的年纪,也许大家觉得有点过早,但事实上对于现在的孩子来说,大概也不算什么稀奇的东西,再说那东西也不是我自己讨要来的。那天上完体育课后,他就突然从我的一本笔记本里蹦了出来,一张用练习本上拆下来的纸,我随手翻开,开头尽然还用了【亲爱的【几个字,象一只稚嫩的脚丫穿了双蹩脚的翻毛皮鞋,大小都显得不合体。

当时只看见前面的三个字就吓坏了,不知道该怎样处理,没敢往下看,揣在口袋里,还是怕被别人发现,放学后急急的往家跑,象做了什么亏心事。到家后,忍不住躲在房间里拿出来看,才发现那男同学的字有些东倒西歪,跟醉了酒似的,大致内容就是想和我做个朋友,问我是否同意。就那么几句话,中间却夹杂了好几个错笔字,用词上是绝对不过关的,毕竟是小孩子在学说大人话,我觉得他的语文水平肯定没我的好,偷偷躲着笑。

把那东西撕成了雪花后还不放心,塞进了墙脚下的耗子洞里,就这样草草掩埋了。不过也确实产生了一些美好的幻想,那是一个陌生的名字,有点强刚那种,有一段时间所有身边陌生的男同学都差点成了嫌疑犯,也不敢向其他的同学打听,生怕这揣在怀里的秘密一不心就掉地上,被别人捡了去。一直过了一年也可能是更长的时间后才知道那是我隔壁班的一个男同学,没有什么个性,反正离我梦了一千回的想象是差远了,属于极为普通那种。当时就想,要是永远不知道这人是谁就好了,至少在心中留了点想象,好象自己产生的那些幻想突然间受了什么委屈,心里雨点儿似的洒了些失落。

也许是那时的我比较活泼开朗的原因,学校里有很多的朋友,事实上进入高中以后,就经常能够收到很多男同学的纸条,有的写在明信片上,弄得还有些诗情画意,不过也许是多了起来,倒还真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了,随便看一眼,顺手丢在课桌抽屉里,用课本一压也就无所谓了,当时席幕容和汪国真正是炒得满天飞的时候,遇到有文笔好的诗歌之类的,也拿来和知心的女同学分享。就象看席幕容的抒情诗,有的时候也对那些诗句做个点评,好的句子用红笔画个圆圈,或抄在自己的手抄本上,根本没感觉到那诗抒情的对象是自己。再大一点的时候,这一类的东西就更多了起来,好多人我到现在也不认识,也没能记住名字,说句实话,自己也没有用心去探究过,收到后有的随手一扔,丢在学校抽屉里的有时会莫明其妙就不见了,家里的,倒反而是我的母亲开朗,找了个资料袋帮我收整了一下,虽然警告过我,但也没有策略,她没有办法封闭我生活的空间。

高二那年入学,我收到了一个男同学的信,他高我一届,在市一中读书,以前初中时候就认识,但没有交往,当时,他的学习成绩一直在学校名列前茅,人也开朗,见了面笑一笑,打个招呼,没说过话。收到他信的时候,他们全家已经搬迁到市里,他已经在离我一百多公里之外的学校读书,所以对于学生来说,见一次面真是难上加难,真正欣赏他的原因是他的文笔特别好,而且字体遒劲方刚有力,读他的信真是一种享受,感觉那语气象流水似的一气呵成,洋洋洒洒的几页纸,而且每一封信读来都有一种诗的深度,这些信件直到现在依旧保留着。

他在信中说,要我等到他六年,他要考最好的大学,找到最好的工作。他说只有考了最好的大学,他才配得上我。我当时感动得不行,不过我不是刻意的要等他六年,在这六年的时间里,也遇到过一些优秀的男孩子,如果有能让我怦然心动的,我肯定会另择其他,必竟等待是一条漫长而缺少风景的路途,况且我也不是一个喜欢固守的人。但也许是自己当时读了太多文学作品,对于爱的理解好象要比同龄人更深化一些,而身边的男同学多少还带着学生的稚气,与自己想象的有些格格不入,爱情就成了心中的一种幻想,总也兑现不了。

几年后,他确实按照自己的愿望考取了好的大学,也找到了好的工作,他大学毕业的时候我刚参加工作,他来到我们单位找我,当时他的表情很自信,也许是因为达到了自己长期努力的愿望,但是好的文凭和好的工作和爱情是没有丝毫关联的,他们填补不了爱情虚空的地方,爱情有的时候飘浮于生活之外。那么多年的书信往来后看见他的第一眼,竟然不是那种长期等待后的激动和心跳,第一感觉却是觉得太陌生,跟以前在学校时变了好多,本身大家都是长个子的时候,他长高了,也长胖了,还留了胡子,感觉站在面前的纯粹是个陌生人,那天他约我晚上见面。

那次是我们恋爱几年来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见面,应该是七月吧,景色相当好,沿湖走了一大程路,也许是长期养成的习惯,觉得见了面说话远没有在书信里来得那么自然,而且总是找不到话题,他说的我理解不了,我想的他也不知道,好象各人扯着一个话题走,走远了又不得不折到原地等等对方。

那天晚上他送我回家,到家门口的时候还握了握我的手,也就是那么一次吧,我转身向家的方向走去,走了很远,转过头看见他还站在那里,桔黄色的街灯下一个孤独的身影,挺迷茫的感觉,就想把他的样子记在心里,不知为什么,眼角泛起了一阵阵的酸楚。当时心里反复喊着的一句话却是,为什么要见面呢?为什么不永远生活在书信里呢?为什么不把那些美好的想念永远留在记忆里呢?为什么要摧毁心中那美好的形象呢?

第二天,我写了封信给他,结束了这段跋涉的爱情,不知道该用什么语言来描述当时的心情,就象手持一枝碎散的薰衣草,虽然爱恋他的香味,却无法将他拼凑完整,于是心也跟着一分分的往下落,因为要求太完美,而宁愿他碎裂,也不愿意迁就他的完整,宁愿自己心疼,也不愿意留在心里的那份美好受伤。

工作一段时间后,觉得自己渐渐也能静得下来,能安静的思考一些问题,有时候也会想起他,觉得和他的结束很草率,不过,倒不觉得遗憾,如果那时候选择了他,现在的生活大概又是另一番状态,谁又能预料会不会圆满呢?那么,还是对眼前的生活知足吧,这样更实在些。

工作之余,坐我办公桌对面的大男孩常常用语言打击我,上班的时候,他会偶尔丢过一句话来。有时会说,你脸色怎么那么黄,是不是缺乏营养;有时会说,你的衣服颜色怎么那么难看,跟菜叶子似的;有时也会说,你的小腿太细了,跟板凳脚似的,害得我好长一段时间都不敢穿裙子,生怕把自己板凳脚似的细腿露在了外面。不过,生病的时候,他也会变魔术似的扔过来一瓶药,好象早知道我应该得这场病,看书时间长了的时候,他会丢过来一句话,眼睛受不了。可能是经历了那场长期书信住来的爱恋之后,那种空中花园的滋味在生活中总也得不到补偿,当有一个人真正在你身边关心你,爱惜你的时候,就会觉得很实在,这种感情来得很真实,很自然,存在于你的真实生活中。

再后来,这个人就成了我现在的丈夫。

有一次,工作之余,我们在单位讨论一个关于爱情的话题,有同事问什么叫爱情,一位老同志就给我和他的爱情做了个总结,说了一句话:【见面的次数多了,不见面就象缺少了点什么,这就是爱情】。当时真被这句话吓了一跳,好多年过去了,一直记得这句话,却得挺熨贴的。

其实,真正的经过也不是就那么两页纸能说清楚的,只是其中的酸甜早已被时间风化得差不多了,记忆也就显得平淡了下来,只能记住一些大致的经历,细节是早已经被忽略了的。

现在依旧喜欢写一些关于初恋或爱情为主题的散文或诗歌,也好多描写初恋的作品,特别羡慕别人对初恋的那种纯美的怀念。而我的初恋,大概是我生命中一只飞过的蝴蝶,一片美好而翩跹的云朵,一份不太真实的留不住的美好,仅存心中吧。

2.漫长的心动:一切都始于少年时代的一场暗恋

回忆起爱情来,遗憾、悔恨都不怕,最怕回忆稀薄又锋利,把后来的你,割得痛不欲生。

杜柔山二十四岁的时候,有一阵儿她需要依靠褪黑素进入睡眠,晚来寂静,当药效发作将睡意像棉被一样轻轻拉上来的瞬间,她总有几秒钟想到他。面容恍恍惚惚的,始终像一个对岸的人。

而她清醒的时候,有时会想,如果在青春年少时,没有被这个人绊住脚,往后会不会更快乐一些。

她不知道。她只知道这么多年,她终忍不住,一次次转过头来。

像夏天的白姜花,那些无以言说的心动与情愫,黯淡成一片惨白。

一切都始于少年时代一场漫长的暗恋。

柔山认识时俊是因为表姐杜晓棠,这个大她三岁的男孩第一次出现在她生命中时,也不过二十出头,像一枚雨后青杏。身量不高,面容可爱,站在她面前,羞涩地跟她问好。【小妹,你好。】

倒是柔山,有着不属于这个年纪的早慧,一下子明白过来为什么表姐在周末一定要来找她一起出门。那个年代的家长还视早恋为洪水猛兽,尤其是高三应考生。寄宿学校一个月才有一次双休,年轻的恋人们约一次会却要克服重重险阻。柔山是电灯泡,也是最好的庇护。

三个人谁也不说破,却都心知肚明。这样微妙的三人行,一直持续了小半年。

他们常常约在周六中午见面,一起去麦当劳吃个午饭,然后去枕草子看书,写作业。那是一家很小的咖啡店,墨绿色的门面,有一只好吃懒做的折耳猫。时俊和晓棠坐在一排,柔山坐在晓棠的对面。三颗毛茸茸的脑袋,亲密地挨在一起,埋头写作业。写累了,时俊会去给女生买两块蛋糕,每次他都知道晓棠爱吃什么,但总要再问一遍柔山,【小妹,这次你想吃什么?】

后来,柔山明白,这就是恋人之间的亲昵与默契。

有时时俊会帮柔山默写,就是那种很无聊的英语词组默写。他念一个,她写一个。他的声音很温和,但是她却总是很紧张,一紧张英文单词就拼不出来。时俊有些发愁,语重心长地教育她:【学习还要更用功一些啊。】

她撇了撇嘴,觉得时俊好笑,又觉得自己好笑,明明是英语课代表,却被他扰得单词都默不出。她合上作业本往外走去,有的时候她是会这样一个人走出来,给恋人们留一些独处的时间。时值秋天,咖啡店外是一条幽静的马路,年久的梧桐树沉默厚重,手掌大的落叶温和地铺在地上,给大地一种像天空一样高远的感觉,从路的一头到另一头往返大约要一个小时。

一个小时恋人可以做多少事呢?一个小时可以把MP3里的歌循环一遍,王菲在耳朵里唱:【还记得当天旅馆的门牌,还留住笑着离开的神态……】

这是柔山第一次看见爱情的模样,它的底色是温暖而伤感的。

又有谁会在意发觉一个孩子的暗恋呢。

很快他们就高考了,时俊考得一般,勉强够上本地的一本院校,杜晓棠去了北京。那个夏天,柔山只在晓棠的谢师宴上见到时俊一面,他坐在同学那一桌,由衷地为晓棠开心,背影又有一些落寞。柔山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他看到她就笑了,【听说你中考第一名。】

【和你们一个高中。你高一的时候是几班?】

【我们是2班。】

【那我也上2班。】

时俊又笑了,觉得她好玩。

深夜,柔山接到晓棠的电话,说时俊在KTV喝多了,这么多同学,就他喝得最醉,还傻傻地唱《爱我别走》。她叹了一口气,好像很无奈的样子。

【你以后会跟他分手吗?】柔山问

【不知道。应该不会吧。】晓棠挂了电话。

柔山一个人在深夜拧开了台灯,在寂静的夜里反复听时俊唱的那首歌。【爱我别走,如果你说,你不爱我。不要听见你真的说出口,再给我一个理由……】

写歌的人最无情,听歌的人哭的话,多像一个傻子啊。

后来的几年,虽然时俊和柔山在同一座城市,但几乎没有碰面。为数不多的几面也是寒暑假,晓棠回来了,带上她一起逛街。晓棠爱美,总是花大把的时间做头发,做指甲,时俊和柔山就排排坐着等她。

时俊问:【你无聊吗?】

柔山摇了摇头。她现在长大了,时俊不再喊她小妹了,又不好意思喊她的名字,所以和她说话的时候总是省略称呼。

反倒是后来,他们之间不再隔着杜晓棠的时候,他才喊她的名字。柔山,柔山,带着心碎。他意志消沉,【柔山啊,为什么相爱的人不能到永远。】

说这话的时候,柔山站在他面前,抱着一纸箱子晓棠让她转交的礼物,不知所措。杜晓棠分手干净利落,连最后一面都不愿意见。柔山抱着那只纸箱和时俊僵持在马路上,盒子里装着笔记本、围巾、玩偶、戒指盒、周杰伦的CD……他们的青春记忆没有柔山的位置,却以这样一种方式把她拉扯进去。她想抱一抱时俊,然而双手掣肘,也没有这样的勇气。

2006年,《雏菊》在中国首映,接近午夜两点散场,穿着T恤的时俊和穿着校服的柔山走在寂静的春日夜色里,空气里是那些不知名的花树散发的香气。电影里的爱情感人,杜晓棠期待了很久,只是没想到电影上映时,他们已经不在一起了。时俊有些不明白,这个快要高考的孩子为什么一定要约他出来看这场电影。

就这么一直走着送到柔山学校的外围墙,时俊轻轻托了她一下,她就身手敏捷地翻上了围墙。她坐在略高一些的地方笑着看他,嘴角有两个小小的梨涡。她说:【时俊,我喜欢你。我马上要高考了,要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读书,所以我想告诉你,我喜欢你。】

时俊愣在那里,等到他回过神来的时候,柔山已经跳下了墙,夜色里只有一堵矮矮的旧墙,探出野樱的花枝,在路灯下,柔和地美丽着。

时俊走回去的路上,想起他和杜晓棠刚分手的时候,收到一条短信,大意是说他很优秀,要加油。现在想来,大概也是这个小家伙发的吧。

小女孩一时的迷恋虽不能称为爱情,但也温暖人心。像春风在这夜晚的街道温暖回旋,沮丧了这么多天,时俊终于发自肺腑地笑了起来。

七月流火,柔山的命运也尘埃落定,如愿被武汉大学录取。狂喜过后也有告别的伤感,她收拾着房间里关于学生时代的一切,也下定了决心要隐藏起对时俊的喜欢,接受永远不会和他在一起的事实,继续过自己的生活。他回复的那一声【谢谢】,温暖无害地收起了他们之间的一切。

珞珈山风光美丽,如一个小小的世外桃源,让人隐起来,安心做个山中人。大学的那几年,柔山最常联系的人还是晓棠,晓棠毕业后留在了北京,和一个志同道合的人恋情稳定,谈及婚嫁。偶尔一次提及时俊,听说他进了父亲的工厂做份闲职,大概走的道路也是相亲、结婚、生子。晓棠评价他太缺乏反抗精神,不是一个有趣的人。【好奇怪,我竟然跟他谈了那么久的恋爱。】

柔山挂上电话,有些伤感。这几年,她也对别人心动过,可那心动太浅了,就只是湖面上荡起的一层涟漪,很快就平静了。这几年虽然没有和时俊联系,可她的爱情观已经形成了,就是那部少年时和时俊一起看的电影,她的爱情也是这样的,老式的、深情的、不善言语的。

年少时候发生的爱情,如果绵延到成年,那就不仅仅是当初的怦然心动了。柔山开始写对时俊的暗恋是在大四,她在上海实习,常常有惊弓之鸟的惶惑,时俊是最温暖的回忆。在没有空调没有暖气的出租屋里,她用冰冷的手写下这么多年对时俊的眷恋。

没有想到论坛上很多人追着看,也没有想到有一天会接到时俊的电话,他的声音暌违多年,像心底的一滴泪。他说:【柔山,你在哪儿,我想来看看你。】

2012年的冬天,上海天气阴冷,且多雨多雪。时俊来看柔山的那天,微微放晴了一会儿,两人都穿着灰色的大衣,从她实习的富民路的这头走到那头。大街小巷都是Adele的歌声,马路上常有人停着两厢车,在后座卖这张碟。时俊停下脚步,买了一张碟送给她,又买了一张,揣回自己的口袋。

这是他们第一次拥有同样的东西,柔山心中踊跃。

实在太冷了,就拐进路边的咖啡馆坐下喝一杯,面对面坐着,玻璃窗外下起了很薄的雪。他们对视笑了一下,大概是想起了年少时一起在枕草子的时光。

【枕草子还在吗?】柔山问。

【还在。只是老板换了。你下次回来我带你去。】

柔山和时俊之间,隔绝掉杜晓棠的话题,其实并没有什么共同的过往可供闲话,所以他们的这次聚首,大多数时候都是沉默着。在这里用了简餐,咖啡师拿来酒单,推荐莫吉托。说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中专门有一章写到这个,它也因海明威而世界闻名。

多好的故事,他们对饮了几杯,窗外的天黑透,雪落无声。室内音乐声若有似无,Someone Like You唱得人泫然欲泣。

时俊要赶夜班火车,在此和柔山告别。轻轻拥抱了一下,时俊问:【你还会回来吗?】

柔山点头,【会的。你再带我去枕草子。像从前一样。】

令人费解啊,从前短暂的相遇,却这样令人念念不忘。不过深情的人令世界可爱。

两年后,柔山回到家乡,做了镇中学的英语老师。母亲终于能插手她的婚事,先后安排了几个工作安稳、老实巴交的人跟她相亲。

不是自己选的爱情,像吃无公害的蔬菜,对身体无害,却伤及灵魂,彻底坏了对爱情的胃口。

不想去找时俊,现实令人沮丧。

然而这只是一个小县城,总会和时俊相遇。在一个香气弥漫的早点铺看见他的侧脸。他开着他妈妈的老奔驰,皱着眉等拥堵的人走过。三十岁的时俊还是一个好看的男人,只是还是一种混着的状态,名声也变得不大好,大概是他相亲了很多女孩,又不给别人结果。

柔山有些踌躇,不知道该不该喊他一声。是时俊在后视镜里看到她,大步走下来,眼睛里有久别的喜悦,【你回来啦。】

【嗯,回来了,不走了。】

是什么时候正式和时俊在一起的呢?可能是一起去吃海鲜,路滑他拉了她的手,就没有放开;也可能是一起去枕草子,夜半时分,他轻轻吻了在吊灯下闭眼假寐的她……和时俊在一起,自然得像每一个季节的花开。

父母自然反对,于是偷偷约会,从不高的二楼小阳台爬下来,满天的星斗。两人一起在车里听Adele的旧碟,恍如隔世,相拥而眠。

已在北京定居的晓棠听说他们的消息,打电话过来,【柔山,你不介意我们的过去就好。我祝福你。时俊是个好人,只是大多数时候容易让人失望。你要能承受这种失望。】

人生就是这样振奋与失望参半吧,爱一个人就是要承受他生命中的碎片。

那天清晨醒来,柔山伸出手在床头摸眼镜,突然愣了一下,手指摸到了一个细小的、硌人的东西,是一枚小小的戒指,旁边还放着一小把茉莉,白如月牙,香如尘梦。

柔山探出窗户,时俊的车停在楼下。昨夜下过雨,车顶蒙了一层落花。

她清清白白的恋人,从杏花微雨里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