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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建业 受了哪些人的钱共计1132万元

季建业 受了哪些人的钱共计1132万元

根据媒体的披露,季建业于1999年底至2012年下半年,本人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32万余元,主要有:

1、 苏州市锦联经贸有限公司法人徐东明 , 向其行贿钱物折合人民币789万余元

2、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天晓,行贿的钱物共计241万余元

3、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兴良的贿赂,折合人民币34万余元

4、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张学仁,帮助季建业以低于市场价人民币50余万元的价格购买吴中经济开发区旺山墓区墓穴用地153平方米。

季建业案在烟台中院经公开审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季建业于1999年底至2012年下半年,本人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32万余元。

季建业收受钱财主要来自三人,其一是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兴良行贿的34万余元。其二是苏州市锦联经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东明行贿的789万余元。其三是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天晓行贿241万余元。从三名“朋友”处受贿达1065万余元,约占受贿总额的94%。

季建业主要用过项目开发,设备供应,获得土地使用权、拆迁、建设等方式,在苏州、昆山、扬州、南京等地任职期间,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向这些商人提供帮助,本人或通过其妻子、女儿、兄弟收受他们的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