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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2008-03-19)
威海市地处胶东半岛的最东端,依山傍海,气候宜人,环境幽雅,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优越的人文环境。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是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辖区面积194平方公里,已规划面积36平方公里,起步区面积11.88平方公里,设两个镇和三个街道办事处。现有中小学18所,其中初中5所,小学13所,在校学生13000多人。学校外部环境和内部设施完善,校园网、多媒体教室建设已全部到位。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及人数
拟招聘中学教师15人,分别为:语文2人、数学3人、英语2人、生物2人、化学1人、物理1人、政治1人、地理1人、历史1人、体育1人。
小学教师30人,分别为:语文10人、数学12人、英语6人、体育2人。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人民教师素质。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4、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5、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
6、初中教师
在派遣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含本科)文化程度的师范类毕业生,其中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的毕业生(入学前为非山东省常住户口的省外院校毕业生)必须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优秀学生称号。
7、小学教师
①在派遣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含本科)文化程度的师范类毕业生,其中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的毕业生(入学前为非山东省常住户口的省外院校毕业生)必须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优秀学生称号。
②具有威海(三市三区)户口的、在派遣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文化程度的师范类毕业生。
三、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于4月7日至4月9日(截止时间为4月9日15:00,逾期不予受理)到世纪大厦1楼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报名。
2、报名时,应届毕业生须持自荐书(含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家庭情况、联系方式等)、身份证、学校推荐信(除推荐内容外,必须包含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专业学历情况、是否师范类毕业生、是否报名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是否考研等情况)、户口簿(专科毕业生)、普通话证(二级乙等以上,语文学科二级甲等以上)、省级优秀学生荣誉证书(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的毕业生),以上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附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张。
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历证、学位证(本科以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户口簿(专科毕业生)、身份证、省级优秀学生荣誉证书(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的毕业生),以上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附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张。
报名时填写《2008年威海经技区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对提供虚假材料者,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应届毕业生报名者录取后,必须于正式聘用前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本科毕业生还必须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每人交纳报名费10元和笔试考务费40元,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的考生还需每人交纳考务费50元。
3、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
4、招聘岗位人数和报名人数要达到1:3的比例。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比例的学科,将根据报名人数按比例缩减该学科招聘名额,并将该学科减少的招聘名额调整到其它学科。报名不足3人的学科,区教育局将及时通知考生,并允许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按要求报考其他学科。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专业考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4月10日,专业考试和面试时间为4月12日至13日。笔试成绩4月11日公布,专业考试和面试成绩考试结束后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统一命题、制卷、阅卷。主要考查教育教学理论水平。笔试总分为100分。
2、确定专业考试和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的人选。
3、专业考试:(1)文化课为试讲:按所报科目进行,试讲的具体内容提前30分钟抽签确定,然后进行试讲,讲课时间为15分钟。计分方法:由评委组进行量化打分,取平均分作为应聘者的得分,试讲总分为100分。(2)体育学科为技能考试。计分方法:由评委组进行量化打分,取平均分作为竞聘者的得分,技能考试总分为100分。
4、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所掌握的教育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及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由评委组当场打分,满分为100分。
5、确定拟录用人员: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的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20%,专业考试占60%,面试占20%计算。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的人员。
六、体检、政审与聘用
拟录用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由区人事劳动局、区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与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因体检不合格、政审不合格或违约而造成的缺额,根据同学科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新录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继续聘用,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咨询电话: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0631-5980093。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