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小米公司存在偷税行为,报道称小米有跨境转移利润、逃避缴纳税款之嫌,因此小米被财经部点名。针对此事件,小米瞬速回应称相关媒体报道严重失实,小米公司不存在偷税行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是去年的报告。
小米称偷税不真实财政部日前发布的《2018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下称《公告》)显示,在2017年度会计执法检查中发现,互联网行业呈现轻资产运营、股权与债权投资相互交织、管理架构与法人实体分离、业务运营无疆域限制等突出特点。部分企业跨境转移利润、逃避缴纳税收等问题比较突出。
这其中小米、苏宁易购、二三四五、乐视网、三七互娱等多家公司被点名。
小米公司表现出的问题是:
公司存在部分费用摊销核算错误、对外赠送商品未作为视同销售行为申报缴税、报销发票管理不规范、费用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按照增值税法律的相关规定,企业对外赠送礼品虽然并不获得收入,但仍需按视同销售行为,参考同类货物的价格计征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
此项规定主要为了避免出现税法漏洞,避免企业以赠送不收款为名不缴税。对外赠送商品视同销售行为,既堵住了漏洞,也使增值税链条完整。但目前仍有部分企业对外赠送商品未按视同销售纳税。
10月30日中午,小米回应称,相关报道涉及小米的部分与事实严重不符。财政部此次公告的检查为2017年财政部会计监督检查,是针对2016年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的检查。根据财政部公告,小米存在部分费用摊销核算错误、对外赠送商品未作为视同销售行为申报缴税、报销发票管理不规范、费用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以上问题均已整改完成,并获得财政部认可。
小米还称,部分费用摊销核算问题,主要为房租及部分装修费用摊销的起始时间以及部分共用费用在集团企业间的分摊存在一些偏差,“公司已经进行了相关账务调整,不存在偷逃税款的行为”。
除了小米回应了偷税事件,苏宁易购也及时回应了此事。苏宁易购方面表示,相关报告严重不符合事实,苏宁易购不存在偷税行为,只是由于会计工作失误导致漏缴,还表示此事发生后,已经及时依法完成补交税款,公司在主观上绝对不存在偷税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