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政府关于调整我市2011年企业
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县内各企业:
现将市政府公布的《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韶府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最低工资标准问题明确如下:
一、调整后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含职工个人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但不包括:1、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2、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3、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4、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补贴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5、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二、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包括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但不含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三、为了做好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贯彻实施工作,各企业要严格遵守执行最低工资保障的相关规定,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和省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15号)精神,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为充分发挥最低工资保障作用,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幸福美好韶关建设,市政府决定对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1年3月1日起,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710元/月、其它各县(市)由原来的660元/月,统一调整为850元/月,折算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4.9。
(二)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6.9元/小时、其它各县(市)由原来的6.4元/小时,统一调整到不低于8.3元/小时。
二、各地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加大对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2012年广东将调高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仁化县按照韶关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最低工资标准850元/月。通常在1300~2000元
仁化县木有最低,只有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