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怎么也算个执法结构,“个体私营协会”自愿加入,但是不交费不年检,刁难打击报复,这和“保护费”有何区别??内部以工商局内部有事业人员不属于公务员,需要自收自支发工资为借口强收这个费用,实际上只占会员费的极少比例,大部分会员费被各种名义,吃喝玩乐,公费旅游,发各种福利!!用在企业身上的可以忽略不计。工商所截留45%,省市工商局提成55%(各地分赃比例不同),投诉只能找省市工商局,等待你的只是他们表演的一出双簧。。这就是国情???
复部门: 工商局 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是经过民政部门批准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各级协会的建制隶属于各级工商局,在工商局内部设立办公室。其主要职责团结、引导广大个体私营业者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培育、引导、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协会是一个财政不拨款单位,会费的使用主要有以下几项:一是协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全市协会工作人员200多人工资是个不小的数目;二是办公场地、车辆、其他设备的资金;三是开展活动的资金,四是扶贫救济费用,向灾区捐款,希望工程捐款、救济受灾会员,年关救济贫困会员,五是整场的协会会议费用,每年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工商联是以统战性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