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制度其实都是在不断的摸索中来完善的,所以,这次能有一个这样的举措也算是进步。
首先,我的观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要求强制退市是正确的,因为你作为公开募集资金的主体你本身的社会信誉必须非常的好,否则,你不具备募集资金的资格。这最起码是不能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也也是作为你融资主体应该承担的责任,不是来了就可以赖着不走。
其次,退市最伤的就是投资人了,那么除了完善退市制度,还得完善投资人利益保护原则,也就是投资人索赔原则,你作为融资主体,你为什么没有达成你上市承诺的业绩,而在募集过程中怎么能越来越差,或者违法乱纪,你这种行为对于股东来讲是不负责任的行为,需要在制度上予以追究和索赔。
最后就是退市清算和追偿的合规委托主体,上市时保荐机构经纪机构为券商,是推动上市的推手,而退市时你不具备容易能力,融资的负债和股票权益的清算最好是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和法院进行。这样保证公平和公证,最大限度维护股民的权益。
11月16日深交所发布重大违法退市新规,对长生生物的游资构成沉重的打击,但这也是游资高度投机自讨苦吃的结果。假如长生生物遭遇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处理,那么将会按照程序进入退市整理期,股票连续跌停的概率非常高,而之后的退市恐难很难存在重新上市的预期。因此,对于这类问题股,实际上参与风险巨大,而对于重大违法退市的股票,近期追高投机买入的投资者,往往很难获得索赔,后果自负。至于之前买入的投资者,则需要看后续的行政处罚书以及赔付的标准,但按照长生生物的情况,恐怕在承受巨额处罚金的背景下,很难再承受更大的赔付金额,而后续重新上市的概率几近零。
st长生st百特都是中国股市上市公司中触碰底线的上市企业。一个是在生产领域没有严格执行国家生产标准,生产过程缺少流程与国家参数管理,任意修改参数与数据。另外一家上市公司造假已经引起国际上的注意。
因此,规范完善上市公司规范经营是一个一直在路上的过程。面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我们国家要从战略的高度看待,要有敏锐的政治视觉,从严从早抓住不放。让违规者不能有侥幸心理与获得好处。
第二,要重创违规企业的违规行为,让投机者,不能,不敢,再效仿与扩大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同时也要让违反法律法规者承担责任,让其他有违规行为的企业收敛与纠正存在的问题与苗头,改过自新。
第三,法律规定是在发展过程不断完善,这是世界各国都在通用的原则。任何法律法规不可能都是完整与完善的。正是在运行的过程中,发现新的问题与突出的倾向,进行纠正与完善的过程,达到法律规范性,程序性,公平公正公开三性原则。
第四,言出法随,违法必究。既然上市公司违法行为必须做出严肃处理,才能保障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同时也是告诫其他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履行职责,同时对广大股东利益的有效保护,维护市场公平原则。
第五,作为中国证劵交易所深圳证劵交易所,承担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建设的重要任务,同时也是人才济济,经过多年的实际管理,积累了大量的管理经验与实际素材。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一定有能力处理好,对上市经营的规范性管理。
总之,我们希望深圳证劵交易所早日出台新的法律规范与指导意见,让上市公司更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管理规章。
当前的退市制度,有很多亟待改善之处:
第一,对因亏损和因财务造假欺诈的处理应有区别。
一个公司,如果不是因为公司管理混乱,内部关联人员胡乱作为,外延收购频繁跨界和疯狂虚高收购,只是因为行业和公司经营的周期性或者行业衰退无法扭转的亏损。应该给予一个宽限期,试问,经营过企业的人都知道,哪有企业能够保证经营盈利的?只有没经营过企业的人才会天真地认为企业必须或者一定盈利,这种思维只能导致企业作假。相反,比如长航油运和钢钒,因为行业的原因,退市,再重新上市,再退市,这不是白白增添人为风险和炒作风险吗???
而欺诈,比如财务作假,挪用资金,恶意高价收购关联资产套现等导致的亏损,属于带走欺诈性质的亏损,不是正常企业经营导致的亏损,应该立即触发退市。
第二,退市的投资者赔偿机制不足。
以长生为例,长生事件发生至今,除了公司财务层面被冻结资产和股权,对因疫苗损害健康的消费者的赔偿提上日程外,对投资者的赔偿至今没有任何说法。
请问,在25元左右突发的医疗安全事故导致长生进入退市程序,投资者有什么过错,跌到2-3元,投资者的损失累积200亿之多,对投资者的赔偿却没有立即启动,比如,对相关辅导的券商和法律第三方,比如对行政监管方。
不论应该由投资者保护局还是交易所基金,或者辅导的券商代为快速理赔,还是由公司大股东赔偿,在公司主要资产都被冻结赔偿消费者以后,账面价值几乎不复存在,如何能够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第三,退市认定后就不该继续交易。
依旧以长生为例,从退市认定后,开始停牌,复牌交易,期间停过几次又复牌几次,股价持续暴跌没有问题,只要赔偿责任和方式明确,股价暴跌的结果不是重点,但是,期间的交易,却会导致大量无辜无知的百姓参与投机从而导致额外增加一批人损失。
合理的做法是,一旦认定触发退市条款,即发布公告,至何日之后买入的投资者因为退市导致的风险将不会获得赔偿,每次退市定期公告应该着重的是这一条,而不是只是发布公司有退市风险。
再则,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交易时间,什么退市整理期,什么停牌复牌,导致更多无辜的人参与交易遭受损失,比如本周,连续涨停,成交放大,之后直接停牌等待退市,这直接导致了投资者额外的损失,也就是在疫苗事件之前的损失的投资者属于公司的人祸,而之后也是交易机制之祸。
虽然,公司一再发布退市风险公告,但是为何公告就不能直白些,明明白白告诉投资者,在25元之后第一次复牌之后任何买入产生的亏损将不会因为公司造假而得到赔偿?为何要多一些投资者白白遭受损失?除了那些明知风险要买入的人活该损失,而多数投资者缺乏理性,缺乏基本的认知能力,明知这种现状的风险,却要频繁复牌交易?
总结起来,,目前退市,第一,对投资者的损害赔偿的机制有欠缺,赔偿责任和赔偿机制启动的时机需要改变。第二,公告必须明确之处退市责任和退市责任的时间界限,必须明确在哪个时间点之前的投资者的赔偿责任和之后交易的赔偿责任,第三,不应该有什么整理时间和继续交易时间,尽量做好风险隔离,不要增加不必要的风险和无辜扩大损失面积!
最后,必须明确,以及坚定执行的就是,退市不能再有重新上市,如果退市再上市的案例存在,天然就会导致大家觉得退市跌到够低之后就是机会的赌徒想法,这也是目前制度的严重不足!建议监管者好好学习美国安然的事件!
长生首当其冲好啊。给疯狂的炒作者一个下马威。
长生生物因为重大违规,一直存在强制退市的问题,但是市场游资借助减少交易阻力提高股市活跃度的东风,硬是把长生干出几个天地板,硬是连续拉出7个涨停板。成为近段时间的牛股。
长生价值几何,包括中信保诚基金公司等多家基金公司在内的机构纷纷发布公告,将旗下基金持有的长生生物净值调整为0元,这种估值是不是合理,笔者不做任何的评价,但是长生被有关部门处罚了90余亿元,总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可目前总市值是38.4亿元,与机构预测的为零相差太远。
深圳证券交易所16日对外通报,由于长生生物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当天已启动对长生生物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机制。11月16日晚间公告,因长春长生的违法行为,公司存在被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A股股票有3000多,可是总是有人更愿意去炒作问题股,不让市场接受一点教训恐怕难以改变恶炒的陋习。
长生退市只是退市制度多元化的一个样本,未来会有更多的公司被退市,激进投资者还是多留一个心眼为好,虽然笔者不敢断定长生未来就是一字跌停,如果不是一字跌停,那是谢天谢地,可以给大家一个最后的离场机会,如果一字跌停,那就有点残酷,连机会都不给了。
A股的退市制度问题多多,也导致了多年来A股市场每年退市企业寥寥无几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