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党章作为指引全党的旗帜和“根本大法”,对于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全党的思想和行动,实现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任务,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中国共产党85年的历史进程中,先后通过了16个版本的党纲党章。党章篇幅不长,但每个观点甚至每句话,都是高度的理论概括和实践经验的提炼。党章的逐步完善与创新,再现了中国共产党从幼年走向到成熟的历史过程,记录了中国共产党思想、理论和政治路线与时俱进的发展轨迹。
一大党纲确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告了党的正式创立。但是,由于党在创立之初,思想上、组织上、理论上的准备远不成熟,所以在这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会议上只通过了一个500余字、共15条的《中国共产党纲领》。这个“党纲”虽不是党章,但它实际具有党章的作用。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确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向世人宣告了党的政治纲领是通过武装斗争推翻资产阶级,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直至消灭阶级区分。《纲领》对党的组织章程、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和组织发展作出明确的规定,为党章的诞生打下了基础。
二大党章中国共产党第一部正式党章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通过积极探索和不断努力,对中国革命的性质、道路、动力、对象等问题的认识不断加深。1922年7月,中共二大对党的纲领作了重大修改,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部正式章程。章程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彻底地反对帝国主义和反对封建主义的民主革命纲领,宣告党的最高纲领是为将来建设、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而奋斗。这部党章包括党员、组织、会议、纪律、经费、附则等6章共29条,近4000字。对党员条件和入党手续,对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党的纪律和制度等,作了具体规定。
中国共产党第一部正式党章的产生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标志着党的创建工作的最后完成。从此这个年轻的政党有了自己的立党之本和最高的政治行为规范。此后,从三大到六大,党章的内容只做过局部调整,没有大的改动。
三大修正党章规定了新党员候补期
1923年6月,中共三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章程共6章,30条。和二大通过的党章相比较,只做了个别条文的改动。进一步完善了入党手续的有关规定,第一次规定了新党员候补期,并分别规定了正式党员和候补党员的权利与义务。
四大修正党章规定支部为党的基层单位
1925年1月,中共四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第一次将党的支部规定为党的基层单位。并规定中央委员会“委员长”改称为“总书记”;地方各级党的执行委员会“委员长”改称为“书记”。
五大修正党章提出民主集中制原则
四大以后,在大革命的高潮中,党组织空前发展,党员人数急剧增加。1925年四大时有党员994人,1927年五大时已达57900余人。党员队伍的迅速发展,使巩固队伍与提高素质的问题被提上日程。五大关于《组织问题议决案》明确提出“必须改正并补充旧时党章”。由于“四·一二”政变后形势危急,1927年4月至5月召开的中共五大没有专门讨论修改党章的问题。五大闭幕后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27年6月1日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议决案》。这个章程共有12章,85条,对第二次修正章程作了许多新的补充和修正,特别是在党的组织系统方面,明确规定党组织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这是在党的章程上第一次明确提出民主集中制的概念,自此以后,“民主集中制”成为党始终遵循的组织原则。同时,增加了许多新条文,第一次划分了党的组织系统;第一次规定入党者的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上;第一次把党与青年团的关系列入党章,等等。
六大党章强调了共产国际的领导
大革命失败以后国内一片白色恐怖,在国内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已没有安全保障。根据共产国际的提议,1928年6月至7月,中共六大在莫斯科召开。
中共六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共15章53条,保持了五大党章的基本内容。这部党章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体现了中共与共产国际的密切联系,党章中共有17次提到“共产国际”。开篇即强调“中国共产党为共产国际之一部分,命名为‘中国共产党’,为共产国际支部”。六大党章把中共同共产国际的关系强调到了过分的、不适当的程度,使党不能独立自主地按照中国实际情况领导革命和自行处理党内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