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医改办获悉,备受市民关注的基本药物采购价目表终于出炉,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全部在列,令人高兴的是,药品采购目录和价格均由我市相关专家制定,并报省卫生厅审批,药品生产厂家和药品规格充分考虑到了岛城患者、医生习惯,具有浓厚的青岛特色。
便宜药价格目录出炉
记者昨日从市医改办了解到,备受市民关注的基本药物价格审批终于尘埃落定,市政府同意发布《青岛市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优化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并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青岛市基本药物最高采购限价的批复》,公布了523种药物的规格、采购单位和最高采购限价,并要求卫生部门采购药品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省物价局的批复文件称,同意我市关于基本药物最高采购限价的标准,并在今年3月至10月1日期间执行,要求现行的采购价格低于最高采购限价,而且不得高于实际采购限价。
执行期间如果需要采购目录外的药品,需要及时报审。
确定2916个药品规格
记者在“基本药物最高采购限价目录表”中看到,药品种类共有523种,包含国家基本药物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部分、中成药部分,以及省增补药物农村基层部分和社区部分,涉及的药品规格总数达到了2916个,包括不同剂型、不同包装和不同生产厂家等。
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最高采购限价目录表”充分考虑了不同患者的用药习惯,同样一种药品,目录列出了多种剂型,以临床上常用的阿莫西林为例,目录中的国家基本药物部分中,共有此类药品27种,包含了胶囊、片剂、薄膜衣片3种剂型,各种剂型的还包括几种不同的包装类型。
“这些药品,分别来自9个国内知名的制药厂,因此在价格上有轻微的波动,但质量上并没有本质的差别,适用于各种不同患者的使用。”该负责人表示,为患者考虑设定了多种情况,因此规格数量是药品数量的近6倍,也就是说,平均每种药品有6个规格可供患者选择。
原来便宜的价格不能提
市医改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在10月1日前的过渡期内,必须遵守物价部门制定的基本药物的最高采购限价(含配送费用),所需基本药物仍按照原采购和配送渠道进行配备。基本药物价格实行“双低控制”。药品的实际进价低于最高采购限价的,按实际进价销售;实际进价高于最高采购限价的,按最高采购限价销售。也就是实际进价和最高采购限价相比较后,按照最低的价格进行销售。现有库存的非基本药物,按规定要全部按进价零差率销售,取消15%药品加成,原则上应在4个月内使用完毕。
过渡期后,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
10月1日起,全省正式实行基本药物统一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统一定价,统一配送。岛城便宜药本地特色浓
“一开始看到国家发布的基本药物目录中,我们还担心统一采购会不会造成一些陌生药进到社区,冲击居民的用药习惯,看到价格目录表后,这个顾虑才消除了。”
四方区嘉兴路街道新惠康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表示,从各种药品的采购单位来看,多数药厂都是老百姓耳熟能详的,如黄海制药、鲁抗、哈药集团等,可以说基本上没有名不见经传的小药厂混于其中。
市医改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岛城基本药物最高采购限价的制定,一方面考虑药品价格,另一方面还要考虑同一种药品老百姓更喜欢使用哪个牌子的,在这个原则的指导下,专家们花费大量时间到基层医院考察,搜集药品使用规律,制定出了各类药品的采购方向,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限定了最高采购价格水平,实际采购时,决不允许高于这个价格。
“可以说,岛城的各类患者平时爱用的药,基本上都能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买到,而不会因为药价降低了,一些药物反而消失了。”
便宜药里到处是好药
基本药物制度一度被称为“便宜药”,于是很多人将便宜药和质量较差的廉价药品联系在一起,认为基本药物制度推行后少花钱只能买到质量较次的药品。“这种想法绝对是错误的,而且可能会影响用药和就医观念。”
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基本药物是国家卫生部和山东省卫生厅制定的目录,将实行全省统一采购,各类药品都是按居民用药习惯和国家相应标准来选择,药品的质量、价格及来源把关十分严格,药品中更是不乏价格稍高和知名药企生产的药品,很多药品老百姓耳熟能详,如感康、六味地黄丸、代文、板蓝根颗粒等。
从价格上来看,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的常用药品“血塞通”价格为55.5元,在药品目录中属于高价位,但从市场上的总价来看,仍然低了一截。
此外,目录中的“仙灵骨葆胶囊”售价29.5元、“吡哌酸片”售价13元、“注射用盐酸纳洛酮”售价43.7元,都是价格不算高但疗效得到公众认可的好药。
报销比例提高10个点
据介绍,我市将把国家和省基本药物全部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明确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要比非基本药物高10个百分点,并将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列为医保定点单位。
此外,市卫生局局长曹勇也表示,523种基本药物将全部纳入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也将提高10%。
在基本药物的保障供应方面,我市医疗机构将与生产流通企业签订合同,加强对基本药物购销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基本药物的及时供应和产品质量,做到不缺货、不断档。
同时,我市对违反规定使用非基本药物、擅自加价销售等行为,要对单位及个人进行严肃处理;配备使用销售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并向社会发布。
价格监管防抬高药价
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将通过集中招标、合同约束等方式压缩药品的不合理费用空间,进一步降低药价水平,同时要保证质量和供应。
在药品价格的监管上,我市物价部门将政府办基本医疗卫生机构是否执行规定的基本药物最高采购限价、是否推迟执行最高采购限价、是否将原有库存非基本药物按照进价销售、是否按规定明码标价和公示等作为检查重点,同时将畅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受理市民提出的基本药物价格咨询和投诉。
此外,卫生行政部门还将会同其他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零差率改革情况作监督检查,如果发现违反规定使用非基本药物、擅自加价销售等行为,将对个人及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七成药品单价低于10元 市医改办发布的目录表中有的药品甚至不到1元
相比于大医院使用的药品,基本药物最大的特点是便宜,而且基层医院是按照零差率销售,因此都可以按照进货价格购买,医院的利润有政府补贴,不将卖药作为盈利点。
记者在市医改办发布的目录表中看到,不少药品的价格在10元以下,有的甚至还不到1元。
“推行基本药物制度的目的是减轻患者的医疗负担,而且公办的基层医疗单位全部实行,并取消了加成利润,这就促使医院使用价格低廉而有疗效的药品,没必要选择贵药。”
市医改办负责人介绍,目录中的药品中,与大处方中的贵药相比,的确便宜了很多,如维生素B1注射液的几种规格,售价为每支0.09元和0.11元,算下来一盒才卖1.1元;阿昔洛韦滴眼液的3种规格中,容量都是0.8毫升,3个厂家的产品分别为0.42元、0.9元和1.4元;中成药类别中的板蓝根颗粒,目录中总共列出了5种,都是10克一小包,10小包装成一大包,价格最高的一种才6.8元,最便宜的仅卖2元。
记者粗略查看了两千余种规格的各类药品,发现其中七成药品的单价均低于10元,是名副其实的便宜药。
基层医院8月起全卖零差药
从2007年起,我市就开始推行零差率药制度,以降低居民的药费负担,市南区公办社区医院还实行收支两条线,通过政府补贴形式让医院摆脱以药养医的模式,但种种原因之下,多种零差率药在社区消失,导致市民买不到一些想用的药。
昨日,市医改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所有公办基层医院中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就避开了零差率药遇到的尴尬,完全由政府补贴让该制度顺利实施有了保障。
为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平稳实施,山东省确定,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实行“两步走”。
第一步,自2010年3月1日至9月30日,为全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过渡期。
第二步,从10月1日起,全省正式实行统一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统一定价,统一配送。
与之前部分零差率药品从社区医院消失相比,基本药物制度中的药品将不会出现这种情况,首先在药品的采购上,医疗单位要与供应商签订合同,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
此外,政府补贴要求公办基层医院从8月起只能销售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要在此前全部销售或退货。
(责编:梁燕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