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为积极备战2008年北京奥运会,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于今年3月2日正式下达了组建中国U20国家男篮集训队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所有队员应于2004年3月10日到集训地点报到。但奥神队的孙悦一直没有报到。其间,篮管中心曾几次与北京奥神篮球俱乐部联系,但北京奥神篮球俱乐部在接到篮管中心3月18日和25日的传真信函后并没有直接给篮管中心回函,而是将一封写给国家体育总局的信函传真给了篮管中心。北京奥神篮球俱乐部在信函中写着:“中国篮球水平近十年徘徊不前,应考虑用新方式培养运动员。奥神队从无到有,到拥有一批优秀篮球人才,证明了奥神俱乐部完全有能力造就新一代篮球人才,既然奥神的育人方式初见成效,再强征奥神球员加入有编制的集训队,就会前功尽弃。”由于双方坚持己见,所以矛盾越来越深,因此篮管中心才开出了罚单。
而就篮协对奥神的处罚,奥神俱乐部副总经理臧长虹发表三点声明,在新的声明中,奥神俱乐部坚持他们“没有做错”的立场,声明还涉及到篮协经营联赛利益透明度以及篮球行规合法性等敏感性问题:
一、奥神俱乐部从不拒绝派球员代表国家队出战、为国争光。这次孙悦暂缓报到我们是听从医生建议,要求留队养伤是正当理由。
二、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是国家体育总局下属的事业单位,本身已在经营。但无论是国家队,还是CBA联赛的创收利润,篮管中心从未向各俱乐部公开过,从来没有考虑过各俱乐部的利益,却无偿地占用俱乐部的人力资源。不能在调人时是行政行为,经营时又是商业行为。
三、不管是用国家体育总局篮管中心的名义,还是用中国篮球协会的名义,在调运动员和处罚俱乐部时依据执行的是国家体育总局行业规定,但是行业规定必须服从宪法。奥神作为私营企业,所作所为也同样是服从于宪法。
奥神打国际联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