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日分子是精神日本人的简称,又称“日杂”指对二战后日本军国主义的极端崇拜和对本民族的仇恨,在精神上将自己视同军国主义日本人的非日籍人群。以迷恋二战日军军服、在日军侵略遗址拍照、诋毁抗日英雄等为主要表现形式,其还带有一种对自己国家和民族的亵渎和侮辱,带有明显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军国主义的狂热特征。
2018年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草案提出增加相应条款,打击精日分子。社会上个别人身着二战时期日本军服拍照并通过网络传播,宣扬、美化侵略战争,损害国家尊严、伤害民族感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需要明确相关法律责任,予以严厉打击。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对这种行为,要通过加强教育、管理和加大处罚力度,综合施策处理。2018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英雄烈士保护法》,本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二十六条指出: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8年8月28日,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开幕,《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草案)》提请审议,该草案中列举了三种典型的“精日”行为,明确“精日”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