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管理局是一个城市的管理机构,它是一个行政单位。主要负责城市供水、市政公用设施、公交车、出租车、户外广告、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公厕、路灯、燃气、广场、下水管道、城市养犬、市政工程、城市综合事务等管理,以及本级政府交办的其他城市公用事业的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局职能 1、按照国家及省、县有关公用事业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的养护、监护、管理及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2、负责城市亮化工程的管理。 3、负责城市人造景点、园林绿化的管理。 4、负责城市物业管理、户外广告、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工作的管理。 5、负责城市道路标线、标志、标志牌的设置
公用事业管理局是一个城市的管理机构,它是一个行政单位。 主要负责城市供水、市政公用设施、公交车、出租车、户外广告、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公厕、路灯、燃气、广场、下水管道、城市养犬、市政工程、城市综合事务等管理,以及本级政府交办的其他城市公用事业的管理。 扩展资料: 公共事业管理局职能 1、按照国家及省、县有关公用事业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的养护、监护、管理及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2、负责城市亮化工程的管理。 3、负责城市人造景点、园林绿化的管理。 4、负责城市物业管理、户外广告、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工作的管理。 5、负责城市道路标线、标志
公用事业局是城建部门的下属子局,不是行政单位,只是授权管理公用事业的事业单位;主要是城市的水、电、气、热、垃圾、污水、路灯、公共交通、城市道路的建设、管护和维修,下属有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热电公司等。 负责供水的管理,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等工作。 负责环境卫生的管理及垃圾处理场和公厕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指导、检查各镇、办事处的环卫工作。 负责市政公用事业设施的建设、维修和管理等工作。 负责城区的园林绿化工作,指导、协调园林资源的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