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结婚证书须粘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章。
为此,办理结婚证需要以下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