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问答

长沙公安交警网

长沙公安交警网

机动车违法超速行驶分为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和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两种。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例如,208国道限速为70公里/小时,车辆时速超过70公里/小时,但在时速105公里/小时以下的,为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车辆时速达到并超过105公里/小时的,为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对上述两种机动车超速行驶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应做如下处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将对机动车驾驶人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行政处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将对机动车驾驶人给予罚款1000元,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