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热息痛,商品名称有百服宁、必理通、泰诺、醋氨酚等。用于感冒、牙痛等症。是什么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是什么的回答,供大家阅读!
是什么
1、肝脏的毒副反应:长期服用或过量服用均可引起肝细胞坏死。扑热息痛引起肝细胞坏死是其直接对肝细胞的作用,可能是过量服用扑热息痛致使体内生成一种毒性代谢产物,当积存达到一定量时,造成肝脏谷胱甘肽耗竭,使肝脏解毒能力大大下降,毒性代谢产物破坏肝细胞,产生细胞变性和坏死。由于过量扑热息痛所致急性肝小叶中心性坏死,进展迅速者可发生暴发性肝功能衰竭并引起死亡。
2、肾脏的毒副反应:过量扑热息痛所生成的毒性代谢产物同样可损害肾脏,造成肾细胞坏死,特别是合用水杨酸钠或咖啡因时,更易损伤肾脏。
3、血液系统的毒副反应:长期过量扑热息痛,所生成的毒性代谢产物可直接作用于骨髓造血系统,构成破坏,还可能诱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或白血病。
4、神经系统的毒副反应:如果小儿过量服用扑热息痛,还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的中毒症状,主要出现大脑损害、神经功能减退、陷入昏迷等。
少见,如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服用。
扑热息痛适应症状
适用于缓解轻度至中度疼痛,如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关节痛、神经痛以及偏头痛、痛经等。该品因仅能缓解症状,消炎作用无或极微,不能消除关节炎引起的红、肿、活动障碍,故不能用以代替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各种类型关节炎。但该品可用于对阿司匹林过敏、不耐受或不适于应用阿司匹林的病例,如水痘、血友病及其他出血性疾病患者(包括应用抗凝治疗的病例),以及消化性溃疡、胃炎等。应用该品时必要时还须同时应用其他疗法解除疼痛或发热的原因。
扑热息痛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 0.3—0.6g,每 4小时 1次,或每日 4次;一日量不宜超过 2g,疗程为退热一般不超过 3天,为镇痛不宜超过 10天。
2.小儿常用量口服。按体重每次 10—15mg/kg或按体表面积每天 1.5g/平方米,分次服,每4—6小时 1次;12岁以下小儿每 24小时不超过 5次量,疗程不超过 5天。
孕妇需慎用扑热息痛
美国科学家通过对9000名母亲进行的跟踪调查发现,母亲在怀孕后期服用大量扑热息痛,生下来的婴儿患有哮喘病的几率要高得多。
科学家发现,如果母亲在怀孕后期每天或几乎每天都服用扑热息痛,等到孩子长到三岁时会发现自己的孩子比其他孩子更容易得上哮喘。
但是,科学家同时指出,相对于阿斯匹林而言,扑热息痛仍然是孕期妇女更好的选择,当孕妇发现自己必须服用扑热息痛时可以每周仅吃两次,而且药量不能超过医生药方上规定的剂量,这样就可以将药物对婴儿产生的不良影响减少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