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游城市群以武汉为中心,是以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为主体形成的特大型国家级城市群,规划范围包括:湖北省武汉市、黄石市、鄂州市、黄冈市、孝感市、咸宁市、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襄阳市、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湖南省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益阳市、常德市、衡阳市、娄底市,江西省南昌市、九江市、景德镇市、鹰潭市、新余市、宜春市、萍乡市、上饶市及抚州市、吉安市的部分县(区)。
长江中游城市群承东启西、连南接北,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全方位深化改革开放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区域,在我国区域发展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
2017年,长江中游城市群土地面积约32.61万平方公里,总人口1.25亿人,地区生产总值7.90万亿元。长江中游城市群以全国3.4%的土地面积和9.0%的人口数量创造了9.6%的经济总量。
强化武汉、长沙、南昌的中心城市地位,合理控制人口规模和城镇建设用地面积,进一步增强要素集聚、科技创新和服务功能,提升现代化、国际化水平,完善合作工作推进制度和利益协调机制,引领带动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协调互动发展。
武汉城市圈。充分发挥武汉科教优势和产业优势,强化辐射引领作用,开展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提升国际化水平;全面加快武汉城市圈一体化建设,推进武汉与鄂州、孝感、咸宁、黄冈、黄石等同城化发展,加强与汉江生态经济带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联动发展;积极推进“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自主创新试验区建设,率先在优化结构、节能减排、自主创新等方面实现新突破,把武汉城市圈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基地、中部地区现代服务业中心。
环长株潭城市群。依托现有国家级开发区和产业基地,提升长沙东部开放型经济走廊发展水平,促进长沙产业高端化发展,增强产业集聚能力,强化科技教育、文化创意、商贸物流等功能,打造中部地区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综合交通枢纽和现代服务业中心,率先建成“两型”城市和实现全面小康;推动长沙与株洲、湘潭一体化发展,辐射带动衡阳、岳阳、常德、益阳、娄底等城市发展,加快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把环长株潭城市群建设成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区和现代化生态型城市群。
环鄱阳湖城市群。优化南昌要素集聚、科技创新、文化引领和综合交通功能,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发展,打造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中部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加快(南)昌九(江)一体化、(南)昌抚(州)一体化发展,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加强与新(余)宜(春)萍(乡)城镇密集带、信江河谷城镇群的联系,促进与赣南等原中央苏区联动发展,把环鄱阳湖城市群建设成为大湖流域生态人居环境建设示范区和低碳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