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蚕豆病用药禁忌

蚕豆病用药禁忌

蚕豆病是一种遗传性溶血性疾病,在食用蚕豆或其制品后容易诱发。发病时会出现头晕、厌食、皮肤及巩膜黄染、酱油色尿液等表现,需及时进行治疗。此类患者在临床用药方面有一定限制,禁用或慎用会引起溶血的药物。

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解热镇痛药:如阿司匹林、对乙酰氨基酚;

2、抗菌药物:如链霉素、氯霉素、呋喃妥因;

3、皮肤消毒剂:如氯己定、苯扎溴铵等;

4、促凝血药物:如凝血因子;

5、抗疟药物:如青蒿素、奎宁;

6、磺胺类药物:如磺胺甲氧达嗪、磺胺醋酰钠滴眼液。

此外,还有如治疗麻风药物、中枢神经系统药物、抗结核药物等,也需要慎用。

同时治疗时也禁止患者输注亲属或患蚕豆病者的血细胞;因此,蚕豆病患者日常用药需慎重,最好在医生指导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