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非本色”,这个问题算是问对了。
1980年12月8日晚10时,几声凄厉的枪声划破夜空,在美国纽约中央公 园附近一座公寓前,一个四十岁的男子被他的崇拜者开枪击中而倒在血泊之中。此人即为六十年代风靡西方的摇滚乐队--“披头士”(又称“甲壳虫”)的领袖约翰·列侬(IhonLennon)。
据说列侬中枪后,踉跄几步很快跌倒在台阶上,挣扎几步最终瘫倒在地,手里握着的磁带散在血泊中。约翰·列侬最终还是没能挺过去,送往医院三十分钟后被宣告死亡。
凶手为一名美国人,名叫Mark DavidChapman,是列侬的狂热歌迷,患有精神疾病,被捕后他对此事供认不讳:自己谋杀列侬,是因为他声称自己“比耶稣更受欢迎”,且《God》的歌词是渎神言论;并在《Imagine》这首歌中说“想象自己没有财产”,与此同时,他却拥有大量财产,言行不一。
这次枪击事件迅速轰动纽约,进而整个西方社会为之震动,从国家元首到千千万万“披头士”的粉丝们,无不为列侬的不幸遇刺深感哀恸。当时几乎所有西方电台都中断了正常播音节目,不厌其烦地播放列侬和他的“披头士”的歌曲;世界各大报纸都较大篇幅刊载介绍“披头士”和哀悼伦侬的文章;列侬之死,让“披头士”的唱片价格倍涨,迅速被歌迷们抢购一空,甚至一个十六岁的少女和一位犹他洲的男子自杀为之殉情;当列侬的追悼会在中央公园举行时,十多万人涌向会场,其中一部分人眼含泪花,佩戴列侬的胸像,同声高唱列侬生前创作和演唱的歌曲,泣不成声;与此同时,全美各地约有1300多万人以各种方式表达哀悼之情。
列侬之死所激起世所罕见的巨大波澜,反映出“披头士”及它所代表的摇滚艺术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既是上世纪六十年代青少年的精神偶像,又象征着一种新文化。
组合之初
1960年“披头士”成立,1963年成名,1970年解散。可见,这个组合在一起的时间并不长,但其堪称摇滚乐史上最成功和最重要的一支乐队。
实际上,披头士乐队的前身为“theQuarrymen”(采石工人),是当时还在艺术学校读书的约翰·列侬于1955年在英国一个仅有几十万人口的小城利物浦组建的。翌年,约翰·列侬在利物浦一处教堂里认识保罗·麦卡特尼,之后保罗·麦卡特尼加入了乐队。
约翰列侬
两年后,保罗·麦卡特尼的好友乔治·哈里森加入了采石工人乐队,与此同时也有其他乐手加入,只不过很多是临时性的,最终只有约翰·列侬、保罗·麦卡特尼、乔治·哈里森留下。
1960年3月,随着约翰·列侬的大学同学斯图亚特·苏茨里费,鼓手彼德·贝斯特宣布加入,斯图亚特·苏茨里费建议将“the Quarrymen” 乐队更名为“the Beetles”。
同年8月中旬,乐队正式更名为“The Beatles”。Bealtes由英语beat发展而来,其原意为冲撞、跳动。又因为他们都梳着“甲壳虫”一样的发式,又称“甲壳虫”或“硬壳虫”,而音译就是“披头士”。
其中,约翰·列侬担任伴奏吉它、键盘乐器和演唱,保罗·麦卡特尼担任低音吉它、键盘乐器和演唱,乔治·哈里森担任领衔吉它、西塔尔琴 (印地安人乐器 )、钢琴和伴唱,林戈·斯塔尔为主唱,擅长鼓、打击乐器、键盘、吉他。此四人都为土生土长的利物浦人,且出生于战乱年代的贫困家庭,幼儿和青少年时期都在利物浦度过。
如约翰·列侬生于1940年,自幼父母离异,逐渐成长为一个敏感并叛逆的孩子,还自己组织了一个小偷小摸小打小闹的小团伙,十分让老师头疼,还被同学的父母告诫自己的孩子“离他远点儿”,他甚至为了成为百万富翁做好了想犯罪的准备。这时,“猫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和摇滚乐的出现,让列侬看到了人生努力的方向,不过他在很长时间内都没钱买一把属于自己的吉他。从母亲那里学了几个班卓琴和弦,他就和几个好友于1956年春组建了“采石工人”乐队。
保罗·麦卡特尼
保罗·麦卡特尼生于1942年,十四岁时母亲离世。1957年7月6日,在高中同学兼好友艾云·禾汉的介绍下,十五岁的保罗·麦卡特尼在胡尔顿郊区圣彼得教堂的一场社区活动中观看了约翰·列侬及其乐队“采石工人”的演出。之后,列侬邀请麦卡特尼加入自己的乐队,而他在一日后回复说好,从此两人保持长久的创作伙伴关系。
乔治·哈里森生于1943年,自小生活困窘,不过与其他相披头士成员相比,乔的家庭给了他长期的扶持和关爱。其父哈罗德·哈里森十七岁时成了一条著名航线上的船员,大萧条时期靠救济金过生活。乔治出生后,一家入不敷出,1949年迁入临近贫民区的政府住房。进入高中后,乔治对学校教授的知识不感兴趣,社会才是他的战场。在英格兰,猫王、迈尔斯·戴维斯和杰克·克鲁亚克,标记着年轻一代的亚文化。乔治迷上了摇滚和乡村音乐,最后辍学,做了一名电工学徒。当时英国流行明星罗尼·多纳根掀起了英国本土摇滚的风潮,乔治得到一把原音吉他,为了掌握和弦、乡村音乐指法和摇滚乐段,每次总练习到深夜。很快,他买了一把专业的霍夫纳吉他。当时,他认识了保罗·麦卡特尼,乔治教保罗如何演奏一些摇滚和乡村乐句,保罗教乔治一些更复杂的坦哥·雷恩哈特的爵士和弦。两人经常一起在周末背着吉他远足,一起练习。后来,保罗则迷上了一支当地采石工人乐队,不过很快保罗就成了这支乐队的二把手,并劝说约翰让乔治也加入他们。最终约翰同意乔治加入乐队,可惜乐队不久后就解散了。
林戈·斯塔尔生于1940年,也是自幼父母离异,三岁时他才入学幼儿园。十三岁时,他由感冒恶化成慢性肋膜炎,不得已住进麦特街医院,又引起了肺病的并发症,最后被送进了海斯威尔儿童医院,这场病下来就是一年多了。出院后,林戈还是无法融入新的集体重新开始学习,直到十五岁才勉强能阅读和书写。后来,林戈迷上了摇滚乐,希望自己也能组织一个摇滚乐队。但是,他不断地加人乐队又不断的被解聘。1956年,林戈在一家叫做俱乐部里做“飓风乐队”的驻场乐手,很快“飓风乐队”成为利物浦最受欢迎的乐队,而林戈·斯塔尔也因此出名。次年,林戈开始组建自己的乐队名叫“theEddieCalyton Sikffle GrouP ”。 1960年10月,“飓风乐队”前往德国汉堡的Kiaser keller俱乐部演出,就在此次演出中,林戈第一次认识了“披头士”们。而当时“披头士”的鼓手皮特·贝斯特常常不来排练,且演出也不稳定,“披头士乐队”的成员们干脆请林戈作为鼓手顶替皮特演出。1968年8月8日,林戈正式加乳“披头士乐队”,作为核心成员,一直担任鼓手到乐队解散。
可见,“披头士”的成员们青年时期也和同龄人一样,并没表现出什么艺术天分。
成功秘史
“披头士乐队”成立之初,还没有多少演出机会,就借一次招募去德国汉堡发展。不过,这次“汉堡之行”对于“披头士乐队”来说,真的是一次重要的锻炼,为了完成一天八小时的演出,成员们不得不拼命拿所有能想到的音乐来操练。但是,1960年末,因十七岁的乔治·哈里森是未成年人,“披头士乐队”被驱赶回英国。但是,在利物浦像“披头士”这样的乐队多得是,“披头士”想站稳脚跟,不知吃了多少苦,直到1963年,最终才有利物浦的俱乐部接受他们的驻唱。
在利物浦,由于“披头士乐队”与众不同的唱法,逐渐拥有了一些号召力,接着在德国汉堡进行三次较长的驻场演出,驻场从小俱乐部到中等俱乐部,再到明星俱乐部。
不过,真正让“披头士乐队”风靡世界的,是披头士传奇经纪人布莱恩·艾普斯滕。他曾提到,首次看披头士演出,就被他们的舞台服装吸引:“他们穿得很邋遢,却可能是最好的方式,或者我得说是最有吸引力的方式:黑色的皮夹克、牛仔裤,当然,还有长头发。”
布莱恩·艾普斯滕,于1934年出生在英国利物浦,音乐商业奇才。寄宿学校毕业后,参军,之后在英国皇家戏剧艺术学院学习表演专业。回到利物浦后,他参与了Epstein的家族产业,之后使得他拥有了自己的事业——英国北部最大唱片经销商。
1961年,他签下披头士,1962年,他出钱让披头士在Decca Records在伦敦的工作室录制了demo示范带,不过Decca拒绝与乐队签订合同。这还不要紧,当时伦敦所有的大型音乐厂牌都拒绝布莱恩,最后布莱恩遇到了制作人George Martin,用EMI旗下的小厂牌帕洛风签了披头士。
同年年10月,“披头士乐队”发行首张单曲唱片《爱我吧》,年底获得全国流行歌曲排行榜第十七名。翌年春天,他们的第二首单曲《让我愉悦》开始占据榜首。“披头士乐队”终于在英国流行音乐中占有一席之地,并狂热席卷英伦。而此时的布莱恩,却让重大商机溜走,因为他把九成的商品化权力给了Stramsact(在英国)和Seltaeb(在美国)。
1964年2月7日,纽约国际机场上三千多名青少年,挤在入境大厦的走廊上,发狂似地欢迎“披头士乐队”。那天,“披头士”们乘坐自己的轿车离开机场。有两百多名国内外新闻记者跟随采访,还有成千上万的少男少女追随,有的坐轿车,有的乘出租汽车,也有挤公共汽车……他们一直追着“披头士”到下塌的广场大饭店。当然,“披头士”们也没有让粉丝们失望,列侬直截了当地说:“请你们多买些披头士唱片,我们是为钱而唱歌的……”
当时的青少年们就喜欢这种直爽的态度,一直聚集在广场大饭店的门外,将“披头士”当成自己的偶像。
苏利文剧场承担了“披头士乐队”的首场演出,当时的评论员还很保守,他们无法理解狂热的歌迷,说:“披头士的声音太粗糙刺耳。”而做父母的更不准孩子们学这种唱法,但孩子们则十分喜欢这种歇斯底里的呐喊。
三天后,“披头士”们前往卡内基音乐厅举行演唱,两场的观众都是近三千人。至于大厅外,守候在此的群众更是多得无法估计。
“纽约之行”对于披头士来说,绝对是一次走向顶峰之旅,他们不仅征服了全美青少年,也让全世界的青年们认识了他们。
1965年,“披头士”四人都荣获英国帝国勋章,1966年,列侬在媒体采访时说:“披头士比耶稣 更受欢迎”。1967年是他们的巅峰之年,因为自此他们停止演出,而在录音室专门制作唱片和电视片,发行概念专辑《佩珀军士的孤心俱乐部乐队》,获四项格莱美奖。1968年,发行第九张录音室专辑《披头士》,创下连续九周占据美国“公告牌Hot200专辑榜”第一位的纪录以及长达155周的在榜纪录。1969年,最后一次公演,发行录音室专辑《艾比路》。1970年,获第十三届格莱美奖最佳原创电影电视音乐奖。
实际上,“披头士乐队”之所以获得这么大的成功,其魔力全源于自然。歌曲的旋律新鲜、快速、热情奔放,节奏感强且歌词大众化。难怪一家杂志社评论道:“他们用扩音机产生一种沙哑而节奏强烈的声音,使得表演稍微有点狂闹,但他们的精神仍富有正确的情趣 。”“他们具有特异的风格,充沛的活力。他们的节拍活拨风趣,精力充沛,演唱大方,不虚假做作。”难怪晓松老师在《鱼羊野史》里提到:“披头士乐队是我的超级偶像,我想应该也是全世界所有音乐人的偶像,每当大家写不出好歌来的时候,就感慨地说,为什么写不出好歌来?因为好听的旋律都被披头士写光了……”
1970年12月31日,因乐队成员对音乐的追求不同,“披头士乐队”宣布解散。乐队解散后,尽管每个成员都出版了很多新专辑,且取得不俗的成绩,但是没了乐队时的“灵魂”。当约翰·列侬在纽约遇刺后,“披头士”再也无法重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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