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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科协成立协会及流程

如何在科协成立协会及流程

筹备阶段

1、成立筹备组

由发起人(3人以上)组成筹备组。

2、确定协会名称、办公地点。 协会名称要突出专业性、区域性。办公地点要在该辖区内,相对固定。

3、动员会员、会员填写入会申请表

会员条件:①拥护本协会章程;②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③在本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④热心从事于本类产品的生产、营销、科研等服务的科技工作者、营销大户、生产专业户、科技示范户;⑤具有一定的文化理论知识。具有专业文化知识的可优先入会;⑥具有积极参与协会工作的工作意识。

会员填写入会申请表,筹备组审查后在申请表上作出批示。协会成立后发给会员证。

4、撰写协会章程、报告

章程要按范本拟定。

5、起草第一次会员大会有关讲话稿

筹备工作报告、当选会长讲话材料。

6、确定协会成立时间

7、准备印章、牌子、会议室等

申请成立

向县科协书面申请成立协会。

(一)协会成立的相关条件

1、协会名称规范、科学,并无相同名称,符合有关规定;

2、有会员7人以上;

3、有规范的《协会章程》,协会宗旨、工作地址、工作活动范围明确。

(二)报送材料

1、《协会章程》;

2、书面申请。

县科协批准成立后即为正式成立,就可召开会员大会。

召开会员大会(成立大会)

(一)举行会员大会

会议由筹备组主持。

1、筹备组负责人作筹备工作报告。

2、宣读区科协批准协会成立的决定。

3、宣读《协会章程》。

4、表决通过《章程》。

5、筹备领导组宣读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名单。 以筹备组的名誉向大会提名推荐候选人,并作必要的推荐说明。

6、表决选举理事(常务理事)。

7、宣布理事(常务理事)选举结果。

(二)举行一届一次理事会(常务理事)

1、由筹备组提名、理事会(常务理事)通过会议主持人。

2、主持人提名推荐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初步候选人。

注:协会领导称“会长”,学会、研究协会领导称“理事长”。

3、通过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人名单。

(三)举行第二次会员大会 由筹备组主持。

1、以理事会的名誉向大会公布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正式候选人,并作候选人情况介绍。

2、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3、宣布选举结果

4、授牌、授印

(四)举行一届二次理事会(常务理事)。

由会长主持。

会议任务是:确定内设机构、人员分工,聘请名誉会长、副会长、顾问、工作人员等。

(五)继续举行大会

1、当选会长讲话(就职发言、提出工作计划)。

2、县相关领导讲话。

向 县 民政局申请登记注册

(一)登记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二)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筹备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区科协)的批准文件;

3、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4、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5、《章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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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 县 科协报送材料

(一)协会成立时报送的材料

1、协会名称(内设机构名称)、成立时间、办公地址。

2、《协会章程》。

3、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常务理事)名单。

4、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Email、邮政编码。

(二)平时材料

一般每年要向县科协报送二次以上书面材料。

1、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领导、会员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