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版《小丑》获得威尼斯金狮奖后,口碑炸裂,受到了广大影迷的追捧,也打破了“希斯莱杰之后再无小丑”的说法,到事实真的是这样吗?也许是诺兰执导的《黑暗骑士》中那戏份并不多但浓墨重彩的小丑,那邪恶与正义催生悲情促使大批影迷为大反派转粉,希斯莱杰版小丑的留白与距离感无疑是为2019版小丑增加了不上光环的。事实上亦正亦邪的电影主角确实是最能释放巨大人格魅力的,主角之前有一面是令人信服的,我想这就是旧版小丑成为金典的原因之一。2019版《小丑》在人物塑造上几乎说不上成功。首先,英雄主义的孤独感在《小丑》里变成了心理疾病带来的“怪癖”“病态”。有人可能会说影片反映的是边缘人物的困境,问题就出在编剧给主角设定了精神病的人设。这大大地减弱了人物的力度。编剧也借此回避了很多困难。如果这个边缘人物脑子是正常的,或许可挖掘的东西会多一点,毕竟影迷喜欢一部影片,多少是因为它对照自己的现实能有一些激励或者深思的作用。如果影片完全在讲述一个与大众无关的,与直面现实大相径庭的,人们只会说,那不是我,那与我无关。其次,小丑的思想是缺乏深度的。即便他在日记里写道“希望我的死亡比我的人生更值得”,听起来好像挺有深度,小丑践行这个理念的方式又是偏激,极端的:你们都不关注我,不把我当回事,那我就杀个人让你们恐慌。还有,小丑的思想没有进一步挖掘。更多是对“主流的”“正常的”不满。这将和深度相去甚远,一个现实生活中极度没有存在感的“小丑”,最后用制造暴乱,血腥,成为黑暗本身,让自己的死亡变成社会的“话题”“焦点”,是反抗还是堕落?!即使是以正面人物展开的故事,都需要赋予主人公一个合法性的信念牵引故事往前走。而略带反面的,像《V字仇杀队》,“V”的合法性是“反乌托邦”,如果说“希望自己在存在感中死去”是《小丑》的合法性。而他的行动又是消极而黑暗的。他用杀戮,毁灭践行自己对死亡的期许,我却没看见他对现实世界一点点直面的态度,满屏是逃避。厌恶给自己童年带来黑暗的那个人,他杀死了养母;憎恶故意让自己失掉工作的那个人,他让同事血溅家中;憎恶一度被自己视作心理慰藉的电视秀主持人,后来发现偶像一面挖苦奚落自己,一面把他当作节目的佐料,他举起手枪结果了主持人。与其说是现实的黑暗,不如说是失控的自我意识主宰着他试图毁灭“主流中的人”,杀死每一个推他入火坑的人。那么,小丑的合法性究竟是什么?2019版《小丑》几乎是好莱坞史上最黑暗,又极度混乱的影片。从未有过地“一黑到底”!在经济不景气的大时代背景下,刻画一个边缘人物在黑暗生活中逐步堕落,癫狂。又不做深度剖析,一路癫狂,一直黑暗。甚至必要的时候,编剧把小丑的黑暗的悲剧归结于“童年不幸”,加剧了影片的混乱。不知道它究竟要深刻地讨论什么,悲剧究竟要聚焦在哪一个点上。至于小丑的疯狂意外变成底层人的偶像,代言人,甚至是“意见领袖”。这又过于“理想化”。观众完全高潮不起来。悲剧的普世价值不知所踪。大部分影迷深深感知生活的黑暗与不幸,不光是明白黑暗的衍生和由来,更要寻觅一种直面黑暗,克服障碍挣脱消极的行动,这是生命的意义。小丑像是剖析了黑暗的悲剧,实际上什么也没说。这是我不喜欢这部电影的原因。它看来更像是虚无主义者的赞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