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7月1日普宁县人民政府成立后,第一任书记(县长)是李雪光。
李雪光,乳名秋逢,曾用名李湘、李志遇,男,1918年3月20日(农历二月初八)出生于广东省普宁县流沙镇斗文村一户贫苦农民家庭里,三兄弟排行第二,高中文化程度。于2005年5月22日18时45分逝世,享年88岁。曾任广东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兼广东省文化局局长、党组书记。
生平简介
1933年至1938年1月,在普宁县斗文、梅塘社山小学任教员;
1938年10月参加普宁县青年抗敌同志会并参加干部训练团后任新斗文乡工作团团长;
1938年2月至1939年1月任普宁县大林村小学教员;
1939年8月至1940年2月任中共普宁县斗文村支部书记;
1940年2月至1941年7月任中共普宁县秀新总支部书记兼宣传委员;
1941年7月至1942年6月任中共普宁县二区特派员;
1942年6月至1943年2月,在揭阳县石牛埔小学任教员;(因潮汕党组织停止活动)
1943年2月至1944年7月,在潮阳县深洋小学任教员;
1944年12月至1945年8月,潮汕党组织恢复活动后被委任为中共普宁县二区区委宣传委员;
1945年8月至1946年1月任中共普宁县五区委书记;
1946年1月至1948年2月任中共普宁县委宣传部长;
1948年2月至1949年4月任中共普宁县委组织部长;
1949年4月至1950年2月任中共普宁县委书记;
1950年2月至1950年9月任中共潮汕地委秘书长;
1950年9月至1954年7月任中共普宁县委书记;
1954年7月至1955年11月任中共粤东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兼揭阳县委书记;
1955年11月至1956年7月任中共汕头地委常委、宣传部长兼揭阳县委书记;
李雪光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5年5月22日18时45分逝世,享年88岁。
扩展资料:
普宁县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文电处理工作,草拟、审核、印发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检查、督促市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市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统筹推进全市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工作。协调、组织、指挥全市人民防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人民防空建设,指导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
负责人民防空指挥工程、通讯、警报设施的建设管理。组织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及中央、省、揭阳市驻普单位和驻军等关系。做好战备支前工作,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制订本市地方金融及金融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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