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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偷窃癖?

什么是偷窃癖?

一、概述偷窃行为可能是人类不良行为中最为常见和普遍存在的一种,中国有句古语叫作“人间熙熙皆为利来,世间攘攘皆为利往”。从低等动物到人类,趋利避害是个体和群体行为的一条重要法则,也可以说是一种本能。

人类自从组成和进入社会之后,随着私有制的建立以及原始部落式公有制的消亡,在未经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偷偷将他人的物品据为己有的偷窃行为即已出现。

但人作为地球上的高智能动物,其行为除了受动物本能的影响外,还应遵从社会与道德法则。

因此,古往今来,古今中外,偷窃均被认为是一种违反社会道德准则及违法的行为。在我国古代,甚至还有对偷窃者处以切指短手等酷刑的记载。一般来讲,偷窃总是以偷取他人钱物,以获得经济利益为目的的。

但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精神病学家注意到一些并不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特殊”偷窃者。这些患者有一种难以抑制的偷窃冲动,反复出现偷窃行为,而他们所偷窃的物品照例是一些在自己的生活中没有多少用途的物品。Esquirol于1838年首次记录和描述了这种不可克制的偷窃冲动和行为,并命名为偷窃癖。据DSM-Ⅳ报道,在商店的偷窃犯中偷窃癖不会超过5%,女性多于男性。

我国也于1994年正式将偷窃癖作为一种精神疾病列入CCMD-2-R诊断系统中,有关偷窃癖的研究报道也逐渐见诸于文献资料中。偷窃癖又称病理性偷窃、偷窃狂其特征为:病人有难以控制的偷窃欲望和浓厚兴趣,并有偷窃行动前的紧张感和行动后的轻松感。偷窃的目的不在于获得经济利益。

取而代之的是患者将这些物品丢弃、送人或收藏,通常试图隐瞒偷窃行为,单独进行偷窃,没有同伙。

在商店行窃(或其他地点)的间歇期可能会出现焦虑、沮丧及内疚,但这并不会阻止他重复这类行为。

二、病因探源从现有的临床研究资料来看,对于偷窃癖的病因和发病机理目前尚不清楚,也无一个公认的定论。学者们在对偷窃癖患者从生物、心理、社会三方面进行了研究和探讨之后发现,三者在偷窃癖的发生中都有一定的作用和影响。

在生物学方面,有研究发现大脑疾病和精神发育迟滞与偷窃癖有关;

部分病例可发现皮层萎缩、侧脑室扩大等大脑器质病变以及局灶性神经系统体征;对神经介质的研究也发现,脑部单胺代谢障碍尤其是5-HT代谢障碍与偷窃癖有一定的相关性。

此外,还有些研究报道,偷窃癖与其他一些精神障碍如情感障碍、进食障碍、强迫性障碍有一定的共患率,有一项国外的报道发现将近25%的神经性贪食症患者同时符合偷窃癖的诊断标准。在心理学方面,对偷窃癖的心理学解释主要来自于精神分析学派。精神分析学派认为,人的偷窃行为源于一种无意识的本能冲动,这种冲动行为可以使患者的紧张情绪得以缓解,并产生快感。

国外还有学者认为这种冲动行为的意义不在于获得快感,而在于解除痛苦,患者试图通过这类冲动行为使自己从焦虑、抑郁等内心痛苦中解脱出来,以获得轻松感。社会心理学者认为,家庭教养与社会环境在偷窃癖的形成过程者也具有重要影响。有研究发现偷窃癖患者多有幼年家教不良的历史,或其父母及兄弟姐妹中也有偷窃行为者。家庭暴力、父母亲吸毒、酗酒、性滥交等反社会行为也会对患者的成长以及心理发育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从现有的临床研究结果来看,偷窃癖的发病与发生机制可能与生物、心理、社会三方面的原因均有关系,很可能是三种因素共同作用或综合作用的结果,而不是单一因素所造成的。

三、临床表现偷窃癖常始发于童年或青少年,在病程上呈慢性倾向。自发缓解率不详,但较少持续到中年以后。偷窃癖的主要临床特征是反复出现不可克制的偷窃冲动,一旦冲动出现患者即难以控制,并想方设法完成偷窃。偷窃癖患者偷窃行为的目的不是为了个人生活的需要,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经济目的,也不是为了发泄私愤或是对他人进行报复。

总之,患者的偷窃行为缺乏明显的外显目的。

因此他们所偷窃的东西通常也不是自己生活所需要的,有时甚至是自己所不喜欢的物品。

一般来说,偷窃癖患者所偷窃的物品大多数为一些日常生活用品,多无太大的经济价值,且具有体积较小、易于携带和藏匿的特征,如洗涤用品、小食品、衣服、鞋袜等。对已偷到的物品,大多数患者并不去享用或使用,也不会去变卖换钱。

有些患者将其随手丢弃,有些则偷偷收藏起来,还有些患者会将他们所偷窃的东西再偷偷送还回去。

患者在行窃之前常无预谋,一旦偷窃冲动出现常伴发的是逐渐加重的紧张感,越来越重的紧张感使得患者感到难以控制直到完成偷窃行为,因而患者的这种偷窃行为都是单独进行的,绝无与他人合伙进行者。偷窃完成之后,患者通常会感到紧张感得以缓解,有些患者甚至还会感到一种心理上的轻松和满足。偷窃冲动与行为发生的间歇期不等,一般在数天到数周之间。在偷窃行为发生的间歇期,有些患者会出现因想象中的或已经发生过的被抓与被捕,以及因此而导致的社会地位丧失、家庭关系紧张、家人及自己脸面丢失和被人羞辱与耻笑等而感到内疚、羞愧和不安,甚至会出现抑郁和焦虑等情绪症状。尽管如此,在下一次偷窃冲动出现之后,患者依然会不顾一切去完成偷窃行为,难以控制。

四、诊断与鉴别诊断⒈诊断标准,CCMD-3(编码:61.2)

①自己诉说具有难以控制的强烈偷窃欲望,虽然努力自控,但不能停止偷窃;

②专注于思考或想象偷窃行为或有关情境;

③这些偷窃发作没有给个人带来利益,或尽管对自己的社会、职业、家庭的价值观和义务,均有不利的影响,仍然偷窃;

④在1年中,至少有过3次偷窃发作。⒉鉴别诊断偷窃癖的鉴别诊断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应与一般性的偷窃行为(特别是偷窃成性)相鉴别;二是应排除其他精神障碍所引起的偷窃行为。与一般性偷窃行为相比偷窃癖患者不论在偷窃的目的、动机、行为特征等诸方面均存在很大的差异和不同,一般来说鉴别并不困难。

首先,在偷窃的目的与动机上,一般性偷窃行为毫无例外地均具有诸如满足个人生活需求、为自己或他人牟取经济利益、对他人进行报复或发泄私愤等外显目的,因而也有其明确的行为动机和行为指向性。其偷窃行为大多有预谋、有计划,其中相当部分拥有同谋与合伙者。

而偷窃癖患者却不同,他们缺乏明确的行为动机和外显目的,其偷窃行为的目的只在于偷窃行为本身,而不在于所偷窃的物品,这类患者的偷窃行为肯定是继发于一种无法控制的冲动,因而无预谋、无计划,也绝无同谋与合伙者,每次偷窃行为也一定是单独进行的。在偷窃行为的特征上,一般性的偷窃行为者,其所偷窃的物品多具有一定经济价值,而且这些所偷物品因偷窃前的目的和动机不同也有所不同。对偷到的钱物,不论是直接使用还是变卖,抑或是赠送他人,都具有其明确的个人利益目的。在偷窃的方式上也因偷窃时的情况不同而采用不同的方式,偷窃的手法是变化的。在被抓或受到惩罚之后,对多数偷窃者可以起到限制其偷窃行为的作用。

但偷窃癖患者则不同,其所偷窃的大多数是一些没有多少经济价值的物品,即使有一定的经济价值也并不是患者生活所需要的。

因而患者对所偷来的物品照例是很少用于自己生活之中。因为患者的偷窃行为来源于一种难以控制的冲动,因此其偷窃的手法变化较少,多具有“顺手牵羊”的特点,所偷之物也多为一些体积较小,便于携带和藏匿的物品。

又由于患者偷窃行为的目的在于偷窃过程本身,在于缓解偷窃前不断增长的紧张感和获得心理上轻松感的“内目的”,而不在于偷窃钱物获取经济利益等“外目的”。

所以即使反复被抓或被处罚,也难以消除对其反复发生的偷窃行为。

临床上,我们可以发现在某些精神障碍的患者中也可出现一些偷窃行为和表现,对此类患者应注意给予鉴别。

特别指出应排除其他精神障碍所致的偷窃行为后才能诊断为偷窃癖。在临床上常见的可以出现偷窃行为的精神障碍有脑器质性精神障碍、反社会性人格障碍、品行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躁狂发作、强迫性神经症、神经性贪食症等。这类患者与偷窃癖患者在临床上鉴别并不太难,主要可根据以下二点进行鉴别。

一是患者首先有原发病的各种临床表现,并符合其疾病的诊断标准;二是在上述精神障碍中,不论哪种疾病其偷窃行为均仅为一种伴发症状,而非主要症状,其偷窃行为也不具备偷窃癖患者的特征。

而且这类患者其偷窃行为还具有的一个共同特征是,偷窃行为的严重程度随原发病严重程度的消长而消长。

五、防治诊室目前对偷窃癖的治疗尚无确切、公认而有效的方法。临床上的各种治疗报道均为个案报道或简单的临床疗效观察,国内外资料中均缺乏系统的、设计严格的对照研究,其结果的可靠性和可重复性均有待于进一步证实。

因此在临床实践中,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加以应用,不断总结自己的治疗经验。

1.心理治疗对偷窃癖最早和最主要的心理学解释的理论均来自于精2.行为治疗在行为医学家看来,人的行为是以种系发生所提供的发展水平为基础,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通过学习获得的,而各种病态的行为则是不良环境影响下所形成的适应不良性反应固定下来的结果,总之是学习的产物和结果。既然各种不良的和变态的行为是通过学习获得的,那么同样,这些行为也应该可以通过学习给予消除。

基于上述理论基础,本世纪(特别是本世纪70年代)以来,行为治疗被广泛应用于偷窃癖患者的治疗当中,据文献资料报道,行为疗法对偷窃癖患者,特别是在那些缺乏求治动机患者中有一定的效果。其主要应用的方法有系统脱敏疗法与厌恶性条件反射疗法。

3.药物治疗近20年来,随着神经生物学以及生物精神医学的飞速发展,人们对人的精神活动与行为的研究已进入分子水平。近年来的研究结果显示,脑部单胺代谢障碍尤其是5-羟色胺代谢障碍与偷窃癖有一定的相关性。

而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阻制剂(SSRI)的问世又为证实这一研究结果提供了临床实践资料,目前国内外均有临床上使用SSRI类的药物(如氟西汀)治疗偷窃癖取得良好临床效果的研究资料报道。

六、典型病例分析⒈聪明伶俐的小偷(罗忠悃报道)某女,23岁,某职工医院化验员,从小聪明伶俐,能歌善舞,学习成绩优良,个性娴静,不善与人交往,无恋爱史。神分析与精神动力学派。

因此精神分析疗法是最早用于对偷窃癖进行治疗的心理学方法,事实上,在国外文献资料中也确有应用精神分析疗法治疗成功的报道。

但精神分析疗法治疗能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患者的求治动机,而在临床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