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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痛控制标准

癌痛控制标准

癌痛控制标准以数字评估法为主,常采用3-3原则,包括疼痛强度小于3或者达到0,24小时疼痛危象次数小于3次,24小时内需要解救药物次数小于3次。

临床一般用数字0至10来表示疼痛的严重程度,若没有疼痛,则疼痛为0。数字越大表示疼痛程度越严重,一般1-3代表轻度疼痛,4-6代表中度痛,7-9代表重度剧烈疼痛,10则代表最剧烈的疼痛或者疼痛到达了极点。

若癌症患者感到疼痛,可以在医生的指导下应用解热镇痛药物进行治疗,例如对乙酰氨基酚片、阿司匹林肠溶片、布洛芬缓释胶囊等。也可以应用洛芬待因片、磷酸可待因片等药物,或者盐酸吗啡片、盐酸哌替啶片等强效镇痛药物进行缓解。

麻醉镇痛药的常见副作用为恶心、呕吐、便秘、嗜睡、口干、排尿困难、呼吸抑制等,若癌症患者服用后出现以上不适,建议及时到医院肿瘤科就诊,完善问诊、血常规等检查,明确后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针对性治疗。另外,药物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应用,避免盲目用药而导致不适症状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