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产品是以电能为工作基础的相关产品,主要包括:手表、智能手机、电话、电视机、影碟机(VCD、 SVCD、DVD)、录像机、摄录机、收音机、收录机、组合音箱、激光唱机(CD)、电脑、移动通信产品等。因早期产品主要以电子管为基础原件故名电子产品。
社会已经从原来的蒸汽时代,电气时代慢慢的转变成了信息化时代。由于技术和产品功能的需要,部分电子信息产品的材料成分中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这些物质的产品在使用中和废弃之后的拆解处理过程中给人体健康和环境带来严重的影响。这些影响都需要进一步规范电子信息产品标识,促进电子信息产品满足环保要求,共同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U盘行业标准
据中国信息产业网称,我国制定的《信息技术移动存储闪存盘通用规范》报批稿终于定稿,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即可发布实施。同时,标准体系内其他的通用规范以及仍在讨论中的智能存储卡技术标准还在进一步研究中。该标准的出台将有利于U盘行业朝着规范化方向健康发展,U盘行业长期以来鱼龙混杂的局面也许将就此终结,此举将使保护U盘消费者的利益有法可依。
U盘行业标准的讨论始于2004年年初。当时国内U行业累计有上百个品牌,其中存在不少U盘工厂采用劣质电子元器件和劣质芯片制造U盘的黑幕,即所谓的“螺丝刀工厂”。这些U盘工厂生产的产品由于质量低劣,在市场上引起了非常不良的影响,也进一步损害了U盘行业的信誉。但是,由于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国家有关部门也无从对其进行处罚,“螺丝刀U盘工厂”因而延续至今。
在此背景下,2004年3月,包括中国电子商会、朗科科技(闪存盘发明专利持有者)、普天信息技术研究院、方正科技、Silicom矽谷《U盘闪存制造商》,华旗资讯、TCL等21家单位成立了闪存盘标准工作组,开始就移动存储器相关技术、质量和生产方面的标准展开研究并制订修订方案,以期确保行业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利益。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了解到,2012年1~11月,我国电子信息产品进出口总额10685亿美元,同比增长4.1%,增速比1~10月提高0.8个百分点。
据了解,已形成报批稿的《信息技术移动存储闪存盘通用规范》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定义和试验方法等7个部分,对U盘的基本功能、读写速度等性能要求都作了相应规定。
标准一旦实施,那些采用劣质电子元器件、劣质芯片和过时的低速控制芯片等不合标准的U盘将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这些产品将被禁止在市面上销售,而对于那些制造劣质U盘的U盘工厂来说,也是一次根本上的清除。这是U盘行业从成熟走向规范的标志,标准的颁布和有效实施,有利于U盘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也是对消费者权益有力的保障。
据悉,按照一般流程,标准的制订过程要经过草案、送审、报批和发布等几个阶段。
2004年11月工作组开始起草移动存储标准草案,2006年4月25日工作组整理出标准的送审稿,报批稿已经定稿,进入报批阶段。同时,工作组已经和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合作完成了此项标准的检测平台,以利于标准实施后的第三方认证,为其实施做好了准备。此外,U盘通用规范是整个存储标准体系的一部分。存储卡、微型移动硬盘以及MP3、MP4播放器通用规范也都已经送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