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新冠肺炎)中国经济战“疫”录:一季度各地居民收入出炉 疫情下基本民生无忧
中新社北京4月24日电 (记者 王恩博)2020年一季度中国各地居民收入数据已全部揭晓,疫情影响下中国民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所谓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一季度,受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561元(人民币,下同),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0.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3.9%。
就地方层面而言,中新社记者查阅国家统计局数据库发现,共有9地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跑赢”全国,分别是: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天津、广东、福建、山东和辽宁。其中,除山东和辽宁外,另外7省市均进入“万元俱乐部”;排名榜首的上海达到19621元,据2万元大关仅一步之遥。
榜单另一端则多为西部地区省份,新疆和西藏排名榜单末尾,也是一季度中国仅有的两个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尚未超过5000元的省级行政区。此外,受疫情冲击最严重的湖北省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072元,位居全国第15位。
尽管一季度中国居民收入出现了多年未有的下降,但随着各级政府指引出台一系列稳就业、保民生的政策措施,疫情下居民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官方数据显示,一季度,中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896元,同比增长1.2%,拉动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0.7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主任方晓丹指出,各地施行防控分级举措,全面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积极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卫生、电力热力等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行业从业人员工资稳定增长,教育和公共管理等行业岗位基本稳定。春节前国家开展根治农民工欠薪行动成效显著,部分岗位在未复工复岗的情况下继续发放工资。
方晓丹称,上述多项因素共同促进中国居民工资性收入在疫情不利因素影响下实现增长。工资收入保持基本稳定,一定程度上对冲了居民经营收入下降的负面影响,对居民名义收入保持0.8%的小幅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转移收入较快增长,也有效保障了低收入群体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据方晓丹介绍,一季度,中国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548元,增长6.8%,拉动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个百分点。其中,各地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人员、残疾人等群体及时足额发放各类补助,对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增发生活补助,切实减轻了疫情对困难群体尤其是农村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不利影响。
疫情影响下,中国居民收入实际减少,消费支出亦出现下降。一季度,中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082元,比上年同期名义下降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12.5%。
从地方看,挣得最多的沪京两地民众在花钱方面依然领先。一季度,上海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410元,北京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003元。浙江、天津、广东、江苏、福建、重庆、湖南等地亦跑赢全国。此外,一季度湖北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736元,位居全国第12位。
对于一季度居民消费情况,方晓丹表示,当季中国经济社会总体上经受住了疫情带来的初步考验,14亿人的基本民生得到保障,公用事业有序运转,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裕。
一季度,中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支出1708元,增长2.1%。居民在外餐饮次数减少,居家用餐次数增多,全国居民在家消费的人均食品支出增长15.5%,米面粮油消费全面增加,菜肉禽蛋消费增长较快,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得到有效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