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税法是指发生额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0.5%,但两个条件都要考虑。
延展回答:
所谓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它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实实在在、必需的费用支出,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必需的一项成本费用。由于其直接影响国家的税收,因此税法对其税前扣除有限定仅允许按一定标准扣除。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联系业务或促销、处理社会关系等目的经常发生的业务,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改变了以前的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
企业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其证明资料内容包括支出金额、商业目的、与被招待人的业务关系、招待的时间地点。企业投资者或雇员的个人娱乐支出和业余爱好支出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申报扣除。
所得税核算中,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
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和年销售额的0.5%做比较,看哪个低,就用扣除哪个。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和年销售额的万分之五做比较,——万分之五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