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光德:唐朝人,大公无私的人,裴光德不徇私情,不轻易给古人谋一官半职,正是出于任人唯贤的考虑。
裴光德大公无私
原文
裴光德垍在中书①。有故人,官亦不卑,自远相访。裴公给恤②优厚,从容款洽③, 在其第无所不为。乘间④求京府判司⑤。裴公曰:“公诚佳士,但此官与公不相当, 不敢以故人之私,而隳⑥朝廷纲纪。他日有瞎眼宰相怜公者,不妨却得⑦,某必不可。” 其执守如此。(选自《因话录》)
翻译
裴光德在中书省(指宰相府)任职时,有个官职也不小的老朋友从远方来拜访他。裴公招待他相当优厚,举止行动相当亲切。朋友在他的府第内毫无拘束之感。乘机请求他在京城官府谋个判司做做。裴光德对他说: “您确实是个有能力的读书人,但是这官给您做不合适。我不敢因为老朋友的私情而败坏了朝廷的制度。要是往后有瞎了眼的宰相同情你,可能会获得这个官职。至于我,万万不会这样做。”